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金甬铁路项目钢筋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金甬铁路项目钢筋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金甬铁路项目钢筋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EJSGS-招-*******) 1.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金甬铁路对项目施工所需钢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四、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9月15日09:00起至 2021年9月19日17:00。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招标文件售卖时间截止之前,请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缴纳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 4.3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标书款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全线上开标。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线上开标时间:2021年9月26日9:30至10:00,线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9:30。请各投标人进行网上报价和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为纸质版投标文件扫描后的PDF格式文件。同时,须上传可编辑版EXCEL报价明细表(与投标文件内报价明细表完全一致)。 5.3纸质版投标文件于开标后2日内邮寄至招标联系人,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下文“联系方式,及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5.4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和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及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招 标 人: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先生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河路8号 电 话:***-********; 173*****981 邮 箱:********5@qq.com 开户单位: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行政区域选北京 联 行 号:********0018 8.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分别银行电汇缴纳,即不允许将标书费及保证金通过同一笔银行电汇业务办理。如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包件投标,可同时将多笔标书费通过同一笔银行电汇业务缴纳。 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报价时,务必设置开标后报价自动解锁。 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编辑报价时,按含税单价进行报价,系统自动生成含税报价合价,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网上报价合价与投标文件内含税合价一致。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
物资需求明细表 招标人: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EJSGS-招-******* 包件号:GJ-01
备注: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4.结算及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每月20日对账结算,自结算当月起计,第3个月支付当次结算货款的75%,第4个月支付当次结算货款的20%,第6个月内支付5%。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附件五: 技术规格书(钢筋) 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执行GB 1499.1-2017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其中:牌号:HPB300;表面形状:光圆;级别:I;公称直径6-22mm。 (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 1499.1-2017国家标准,还应符合GB/T2101-2017有关规定。其中:按I类包装类别,盘卷状态1000Kg≤每盘≤2000Kg;直条状态2000Kg≤每捆≤2500Kg,定尺长度9米或者12米。 (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 1499.1-2017国家标准。公称直径6-12mm允许偏差正负0.3mm,14-22mm允许偏差正负0.4mm;外形不圆度:≤0.4mm,长度按买方批次计划要求提供9米或12米。 (3)交货时数量验收方式:直条状态捆扎包装的圆钢及盘条按国家标准规定的理论方法计算重量(检尺)。 (4)检查及验收执行GB 1499.1-2017标准。 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执行GB/T 1499.2-2018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其中:牌号:HRB400E;表面形状:月牙肋;公称直径:6-50mm。 a)钢筋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之比不小于1.25; b)钢筋实测屈服强度与屈服强度特征值之比不大于1.30; c)钢筋的最大力总伸长率不小于9%这三条要求外,其他要求与相对应的已有牌号钢筋相同。 (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1499.2-2018标准,带肋钢筋表面扎上牌号标志、厂名和直径数字,直径不大于10mm的钢筋,可不轧制标志,可采用挂标牌方法;还应符合GB/T 1499.2-2018有关规定。其中:按I类包装类别,盘卷状态1000Kg≤每盘≤2000Kg;直条状态2000Kg≤每捆≤2500Kg,定尺长度9米或者12米。 (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 1499.2-2018国家标准,长度按买方批次计划要求提供9米或12米。 (3)交货时数量验收方式:按国家标准规定的理论方法计算重量(检尺)。 (4)检查及验收执行GB/T 1499.2-2018标准。 3.GJ-02包件卖方所供钢筋品牌种数不得超过3家不同品牌(具体品牌不限)。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两份(近两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3.生产招标物资的主要设备状况详细描述表(包括设备名称和品种型号、投产时间、年产能力、工艺水平、技术性能、制造工厂家等)。 4.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长度(9米或12米)、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依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收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4、盘条数量验收已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施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之差不超过±3‰范围,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责。 (六)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七)严禁供应无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地条钢。禁止供应“采用余热处理(高压穿水)工艺”的螺纹钢筋和“贴牌”建筑钢筋。 (八)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办理结算之日起 6 个月 (九)其他:若国家有新国标要求按新标准执行。 |
标签: 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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