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车库存车辆融资业务租赁车辆管理外包实施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商用车库存车辆融资业务租赁车辆管理外包实施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商用车库存车辆融资业务租赁车辆管理外包实施项目(二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智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标段名称:商用车库存车辆融资业务租赁车辆管理外包实施项目(二次)
2.2实施地点:主要服务城市为与我司开展业务的各服务商所在城市,后续随业务拓展会有调整及增加。
区域 | 省份 | 城市 |
东北区域 | 黑龙江 | 哈尔滨市、佳木斯市、牡丹江市、绥化市、齐齐哈尔市 |
吉林省 | 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
辽宁省 | 鞍山市、葫芦岛市、锦州市、丹东市、盘锦市、营口市、大连市、朝阳市 | |
华北区域 | 河北省 | 邯郸市、张家口市、唐山市、刑台市、衡水市、承德市 |
内蒙古 | 包头市、乌海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 | |
山西省 | 大同市、运城市、忻州市、晋城市、临汾市、晋中市、吕梁市、长治市 | |
天津市 | 天津市 | |
华东区域 | 安徽省 | 合肥市、蚌埠市、滁州市、芜湖市、宿州市、淮北市、淮南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长沙市、娄底市、岳阳市、怀化市 | |
江苏省 | 南京市、常州市、昆山市 | |
山东省 | 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日照市、潍坊市 | |
浙江省 | 金华市、衢州市 | |
西部区域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阳市 |
宁夏 | 银川市 | |
陕西省 | 韩城市 | |
四川省 | 达州市、南充市 | |
新疆 | 哈密市 | |
云南省 | 曲靖市、昆明市 | |
重庆市 | 重庆市 | |
中南区域 | 福建省 | 福州市、南平市、三明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湛江市、佛山市、深圳市、东莞市 |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濮阳市、许昌市、开封市、商丘市、新乡市、洛阳市、周口市 | |
湖北省 | 武汉市 |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3服务期限:1年
2.4 最高投标限价:有,272.6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 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提供验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材料。成立3年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近4年内(2018-2021)提供不少于2项与本项目类似服务案例。
业务覆盖要求:
1、业务处理范围至少能覆盖我司现有服务商所在城市的70%以上,提供承诺书。
2、当前开展业务城市列表如下,后续如有新增业务城市以我司通知为准。投标人需提供每个区域与列表中城市当地服务商合作的合同3份(不同城市服务商的合同),5大区域共计15份合同。需提供投标人与当地服务商合作合同首尾页扫描件。
区域 | 省份 | 城市 |
东北区域 | 黑龙江 | 哈尔滨市、佳木斯市、牡丹江市、绥化市、齐齐哈尔市 |
吉林省 | 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
辽宁省 | 鞍山市、葫芦岛市、锦州市、丹东市、盘锦市、营口市、大连市、朝阳市 | |
华北区域 | 河北省 | 邯郸市、张家口市、唐山市、刑台市、衡水市、承德市 |
内蒙古 | 包头市、乌海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 | |
山西省 | 大同市、运城市、忻州市、晋城市、临汾市、晋中市、吕梁市、长治市 | |
天津市 | 天津市 | |
华东区域 | 安徽省 | 合肥市、蚌埠市、滁州市、芜湖市、宿州市、淮北市、淮南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长沙市、娄底市、岳阳市、怀化市 | |
江苏省 | 南京市、常州市、昆山市 | |
山东省 | 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日照市、潍坊市 | |
浙江省 | 金华市、衢州市 | |
西部区域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阳市 |
宁夏 | 银川市 | |
陕西省 | 韩城市 | |
四川省 | 达州市、南充市 | |
新疆 | 哈密市 | |
云南省 | 曲靖市、昆明市 | |
重庆市 | 重庆市 | |
中南区域 | 福建省 | 福州市、南平市、三明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湛江市、佛山市、深圳市、东莞市 |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濮阳市、许昌市、开封市、商丘市、新乡市、洛阳市、周口市 | |
湖北省 | 武汉市 | |
江西省 | 南昌市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2)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6日20:00至2021年9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09:30,投标人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信息。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jlsjsxxw.com/)
7. 联系方式7.1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通过********88转接处理您的CA办理、使用、发票开具及重置密码解锁等业务,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7.4 财务专员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智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大街合众商务国际4楼
联系人:李国峰
电话:181*****800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编:130118
联系人:张兵、徐晶
座机号码:****-********
手机号码:180*****313
邮箱:zhangbing41@faw.com.cn
8. 投标人网上注册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投标人不具备以上硬件及软件条件的可以到达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10.4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最新时间安排: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
0736-ZB********/01 | 商用车库存车辆融资业务租赁车辆管理外包实施项目(二次) | 服务 | 2021-09-16 20:00 | 2021-09-23 17:00 | 2021-09-28 09:30 | 【我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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