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棚户区改造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编制机构招标公告
(一期)棚户区改造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编制机构招标公告
东方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关于东方市
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评价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编制机构公开选聘公告
一、建设单位:东方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二、招标代理单位:海南创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
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编制机构
四、项目概况
该项目控制价:97600.00元,建设地址:东方市。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五、资格要求
本次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编制机构公开选聘要求报名人须具备具有营业执照,且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六、报价形式及合同费用
1、报价形式:本次公开选聘为本项目的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编制机构。报名单位需以控制价为基准价,报价范围为0至-5%(含),以金额形式进行报价并注明报价下浮率,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小数。 ?
2、合同费用:合同价为中标单位的报价。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东方市东港路移民小区304号。
3、报名所需材料:现场报名人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营业执照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原件核验;所有材料复印件应逐页加盖公章,且装订成册叁份),报价函须单独密封盖章提交(格式自拟)。
八、时间地点及选聘方式
1、选聘地点:东方市滨海南路棚改项目指挥部二楼会议室
2、选聘时间:2021年9月23日9时00分
3、评选方法:评选工作由招标代理单位组织3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投标人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查和对有效报价函统一拆封确认,审查结果经评审委员会和选聘人确认后,有效报价最接近平均报价者为选定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编制机构。(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如本次报名应聘单位不足3家的,也不影响评选工作的进行。
选聘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选聘人与被选定人签定合同。
(联系人:文女士 ;联系电话:1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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