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农田水利渠道建设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2013年度农田水利渠道建设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横山镇2013年度农田水利渠道建设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序号:LYSG2013-245-212

横山镇2013年度农田水利渠道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 志棠村、白鹤桥村、天池村

⑵质量要求:合格

⑶工程内容:修建800*800渠道500米、墙厚250mm,新建500*500渠道1705米、墙厚200mm(详见工程预算)。

⑷工程预算造价: 725334 万元,下浮区间为: 10%~ 20 %(含 10%、 20%)工期 180日历天。

二、报名条件:

具备市政、水利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叁级项目经理或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办理过《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交易单位工作手册》,无正在被我省各级主管部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无浙检会(预)【2004】13号文件规定的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

三、招标文件资料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yxztb.gov.cn),招标文件200 元/份,开标现场缴纳。

四、投标保证金与席位费请在投标截止半小时前持IC卡到综合科(320室)进行登记确认。

五、每个企业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或办理龙游县小额工程年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收款人(全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帐号:***************

六、施工招标交易单位工作手册办理要求见(www.lybidding.gov.cn)表单下载。

七、本工程适用《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试行)》。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6日15:30时。

联系人:毛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  *******

招 标 人: 龙游县横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龙游县工程建设项目小额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招标 编 号: LYSG2013—245 - 212 项目 名 称:横山镇2013年度农田水利渠道建设工程招标人:龙游县横山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金添艳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编制: 姜勇敏 审编:陈伟泉日期:2013年11月 26日 目 录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写(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及定标(六)授予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第四部分预算造价文件 招标公告招标序号:LYSG2013-245-212  横山镇2013年度农田水利渠道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一、工程概况:⑴工程地点: 志棠村、白鹤桥村、天池村 ⑵质量要求:合格 ⑶工程内容:修建800*800渠道500米、墙厚250mm,新建500*500渠道1705米、墙厚200mm(详见工程预算)。⑷工程预算造价: 725334万元,下浮区间为: 10%~ 20 %(含 10%、 20%)工期180日历天。二、报名条件:具备市政、水利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叁级项目经理或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办理过《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交易单位工作手册》,无正在被我省各级主管部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无浙检会(预)【2004】13号文件规定的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三、招标文件资料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yxztb.gov.cn),招标文件200 元/份,开标现场缴纳。四、投标保证金与席位费请在投标截止半小时前持IC卡到综合科(320室)进行登记确认。五、每个企业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或办理龙游县小额工程年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收款人(全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帐号:***************。六、施工招标交易单位工作手册办理要求见(www.lybidding.gov.cn)表单下载。七、本工程适用《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试行)》。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6日15:30 时。联系人:毛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 龙游县横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3年12月3日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招标人龙游县横山镇人民政府2招标代理人名称: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 龙游县荣昌路广信大楼七楼701# 联系人: 陈伟泉 联系电话:******* 其它联系方式:手机:135*****9623项目名称横山镇2013年度农田水利渠道建设4建设地点龙游县横山镇志棠村、白鹤桥村、天池村 5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拔款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项目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7工期要求日历天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9质量安全要求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安全生产无事故。10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水利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叁级项目经理或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办理过《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交易单位工作手册》,无正在被我省各级主管部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无浙检会(预)【2004】13号文件规定的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11业绩要求承担过类似工程业务,信誉良好12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13答疑会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14分包不允许(招标人直接分包的除外)1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和密封16投标保证金每个企业投标保证金为 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交至:帐户: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帐号:***************17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缴至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专用帐户。帐户: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帐号:***************18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60日历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随合同。19招标文件发放时间投标人自行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yxztb.gov.cn)招标文件200 元/份,开标现场缴纳。21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预算价)有疑问的可于2013年12月 5日16:00前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将于 2013年12月6日17:00前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网址http://www.lyxztb.gov.cn22预算审核价人民币:72.5334万元(财政审核)23下浮区间及下浮率产生下浮区间为:10%~ 20 %(含10%、 20%)[暂列金额及其税金不参与下浮],按每间隔 0.5 个百分点形成的21个球内不重复随机抽取三个数值的算术平均值为中标下浮率,保留二位小数。24合同价合同价(暂按)=预算审核价×(1-下浮率)25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装袋密封材料含:①投标承诺函、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②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B类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随身携带备查)。若投标单位提供交易中心制作的IC卡,则无需提交第②③规定的资料。项目管理班子组成人员在中标后,按要求配备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26投标书递交至地点:龙游县荣昌路行政服务中心副楼325室,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投标人提交任何替代方案28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29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6日15 时30分30开标时间:2013年12月6日15时30分 地点: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文件)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否则视为放弃投标。31评标办法①先随机抽取3个下浮率,取算术平均值为该项目的中标下浮率;②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先后次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32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在投标活动中有关准备工作、编制和递交标书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无论投标进程的处理方式和最后决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投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变。 投标人须知补充部分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2.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3.踏勘现场投标人如自行踏勘现场的,发生的费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理。4.投标预备会本次投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施工图纸、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2.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2.1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应当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按招投标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为准。2.2开标完成后,未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在项目公示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签约的;(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 3.1本工程为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预算编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预算编制中的清单项目及工程量(含工程量项目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进行列项和计算。4.工程合同价控制4.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4.1.1工程量按实计算。4.1.2固定单价按预算书中的工程量清单单价×(1-下浮率),该工程实行投标风险包干,除地质变化、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及工期延误造成价格变化的情形外,一律不再调整固定单价。4.1.3除措施清单按实工程量调整外,组织措施费用预算编制价格包干。4.1.4规费和税金按定额规定计算。4.2 发生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调整固定单价:4.2.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1)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工程量增减单价确定: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参考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现行的计价依据、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下浮率计算。预算内的项目结算综合单价=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2)不在预算内的项目,工程量单价确定:参考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现行的计价依据、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下浮率计算。不在预算内的项目结算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3)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下浮率)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4.2.2材料变更的价格确定(1)工程预算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省市造价信息(正刊)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单价及下浮率计算。(2)省市造价信息(正刊)没有公布的材料单价,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5.材料价格风险控制5.1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的由发包方承担,价差(正值)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价差不计入工程造价;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的由承包人承担,价差不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价差(负值)计入工程造价;5.3因非发承包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的由发包方承担,价差(正值)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价差(负值)计入工程造价。6、本工程发包承包实行发包价包干制度发包后原则上不得进行工程量变更和追加工程造价。因地质等不可预见原因和设计变更确需追加工程造价的,执行《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管理实施意见》在相关规定:单项变更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报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备案;单项变更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由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审核后,报县发改部门审批;单项变更金额达50万元以上的,由财政、发改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单项变更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必须经县招投标中心公示后报县监管办备案。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工程变更不得实施,已实施的违规变更不予列入结算造价。7.主要材料、设备要求7.1承包人采购材料应采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家和品牌,所有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否则发包人将不予认可,并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款。材料必须经现场监理及发包人认可,需检测的材料必须先检测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若使用劣质和未经检测合格的建材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将予以解除合同。无论发包人或监理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8.2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投标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B类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随身携带备查);(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6)项目管理班子组成人员在中标后,按要求组建配备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注:若投标单位提供交易中心制作的IC卡,则无需提交第⑶⑷规定的资料(四)投标文件的递交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应密封完整。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10.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2)投标文件外包封未按要求密封或盖章的;(3)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4)投标人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而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6)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7)未办理施工招标交易单位工作手册。(五)开标、定标11.开标11.1开标会定于2013年12月6日15:30时在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325室) 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单位的纪检工作人员必须到场监督,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11.2开标程序:(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身份及资格进行查验;(3)确定进入公开抽取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4)随机抽取确定下浮率;(5)随机摇号确定三个中标候选人(按下13条款执行)。12.开标事项12.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12.2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1)投标人非龙游县投标备案库内的企业;(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承诺函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签字、盖章的;(4)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13.确定中标人13.1 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文件的提交顺序,编制投标人号码,按先后顺序随机摇取三个号码,号码依次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 1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入档。 13.3 经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直接指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13.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站或其它形式进行公示。14.中标通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六)授予合同15.签订合同15.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5.2招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15日内将施工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15.3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通用条款部分)一、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天二、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__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安全生产无事故。_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暂列金额__元四、合同价款与支付(一)合同价款及调整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确定。2、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对合同价款的影响属于承包商风险,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予调整;b所有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明示包括的内容,将被认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再调整:清单描述中清单内容是图纸及经答疑后的补充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如果图纸(包括投标补充通知)明确的工程内容项目编码所对应的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内容未明确或不相符的,各投标人没有提出异议,视为已包括在清单的相关项目中,不得以漏算、缺算、少算的名义追加。如果设计文件及经答疑后的补充文件未明确,而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明确的,按清单描述特征考虑。(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1、工程量按实调整,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a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工程量增减单价确定: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参考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现行的计价依据、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下浮率计算。预算内的项目结算综合单价=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b不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正刊)或市场价及下浮率计算。不在预算内的项目结算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c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下浮率)d除措施清单按实工程量调整外,组织措施费用预算编制价格包干。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2、因工期延误所产生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变化调整:a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的由发包方承担,价差(正值)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价差不计入工程造价;b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的由承包人承担,价差不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价差(负值)计入工程造价;c因非发承包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的由发包方承担,差(正值)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价差(负值)计入工程造价。(三)因材料变更的调整:1、工程预算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省市造价信息(正刊)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单价计算。2、省市造价信息(正刊)没有公布的材料单价,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五、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预付款。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若承包人未能按期完成预定的进度计划及质量要求的,发包方有权暂缓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承包方应将所有竣工资料、工程造价结算等资料交给发包方,否则予以经济处罚,每延迟一天罚1000元。 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款支付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80%,支付应由驻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甲方代表签字,报甲方负责人审批后办理,决算经审计单位审计并扣除5%质保金):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项目开工后拔付20%,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以上工程款支付应扣预留金(万元)。余款待工程结算书经有资质的审核单位审核结束且有关竣工备案资料移交给发包人后支付至结算总价95%。5%余款作为保修金按现行保修规定,在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结清。(注:工程款发票必须开具当地地税局的发票,否则工程款不予支付)2、工期:工程未按规定日期完成的,每延迟一天罚款500元。 七、变更及隐蔽工程本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经设计部门、监理单位及发包人认可并出具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联系单由发包人签字有效。承包人无权单独与设计部门联系工程变更事宜。设计变更、隐蔽工程验收具体实行按[2008]90号《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管理实施意见》执行,如单项变更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必须经县招投标中心公示后报县监管办备案。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工程变更不得实施,已实施的违规变更不予列入结算造价。同时,凡设计变更、新增项目或提高标准项目,还必须先征得发包人主管部门项目办的书面同意,否则一切责任(含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八、竣工结算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按规定及时向发包方提交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委托审价按照《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06〕109号)、《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管理实施意见》(龙政办发〔2008〕90号)、《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委托审价招投标管理办法》(龙政发〔2008〕65号等本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承包方编制的工程结算书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核减造价超过5%以上部分和核增造价的审核费用由承包方支付。九、担保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十、工程质量保修书1、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土建工程为一 年,屋面防水工程为 五 年;(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二年;(3)供热及供冷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年;(5)其他约定: 保修期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周年,其留取的5%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并扣除发包人安排维修的费用后结付(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专用条款部分——由招标单位自拟)除了以上主要条款外,其余条款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执行。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水利工程施工投 标 文 件(本) “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人: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投标人地址:投标人邮政编码: 编制时间:㈠投 标 承 诺 函 (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之所有规定,完全接受本次招标承包价[预算价×(1-下浮率)],工期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 3.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1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按规定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并确保人员到位率。(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 我方承诺响应招标文件7.2中内容 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 年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 职务: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 日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兹委托 (受委托人姓名)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参加(项目名称)的招投标事宜。受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一、以委托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二、以委托人的名义澄清投标文件;三、以委托人的名义说明投标文件;四、以委托人的名义补正投标文件;五、以委托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六、以委托人的名义撤回投标文件;七、以委托人的名义修改投标文件;八、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 合同;九、以委托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十、以委托人的名义领取退回投标保证金十一、依法参加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十二、领取书面中标通知书;十三、 。委托人对以上权限中的非授权事项,用横线划字中线方式删除,否则视为授权事项。受委托人在代理权限内,所产生的权利由委托人享有,所产生的义务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等活动的,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㈣企业营业执照㈤企业资质证书㈥安全生产许可证㈦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B类证书以上“五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㈧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注:若投标单位提供交易中心制作的IC卡,则无需提交第(四)——(八)资料第四部分工程预算造价文件   招标文件备案意见书龙游县横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的横山镇2013年度农田水利渠道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LYSG2013-- 已经我办审核。经审核,该工程招标文件未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内容,同意备案。招标文件时间由县招投标中心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并报我办备案。         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               2013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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