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2021年节能环保炉具采购公告
朝阳市龙城区2021年节能环保炉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龙城区2021年节能环保炉具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龙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CG********
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区2021年节能环保炉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6.32万元(最终以安装台数和中标单价决算为准)
最高限价:单台最高限价1200元
采购需求:2136台节能环保炉具(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前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至 11:00,下午 14:00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龙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现场领取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龙城区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需要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市龙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朝阳市中山大街二段八号
联系方式: 158*****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朝阳市龙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三段14-1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峰、李征
电 话:****-*******
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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