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监狱监舍医疗设备 招标公告

辽宁省锦州监狱监舍医疗设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锦州监狱监舍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曼哈顿B区43-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A-2021-0807

项目名称:辽宁省锦州监狱监舍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自动体外除颤设备、制氧机、病床、不锈钢药品柜、ABS急救车(药品车)、托盘、轮椅、电子血压仪、电子血糖仪、雾化器。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的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的规定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8日至2021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曼哈顿B区43-2号)

方式:现场/电子邮件/邮寄领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曼哈顿B区43-2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曼哈顿B区43-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锦州监狱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联系方式:张警官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曼哈顿B区43-2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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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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