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凡河新区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 招标公告

铁岭市凡河新区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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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铁岭市凡河新区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2021-09-17 至 2021-09-26
撰写单位: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铁岭市凡河新区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市凡河新区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200-00706
项目名称:铁岭市凡河新区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70,000.00
最高限价(元):97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了解铁岭市凡河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聘请专业技术单位,对铁岭市凡河新区及其周边区域开展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工作,为地下会自愿保护及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水文地质调查面积为76.74平方千米。调查范围以2019年凡河新区水文地质调查工作范围(76.74平方千米)为参考。(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天,具体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国家级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资质;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场地土壤环境调查、水文地质勘查、水土环境污染调查与治理、环境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工程、环境污染治理技术之一。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2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金沙江路3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在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内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2.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本公司邮箱(********7@qq.com)并电话确认***-********高女士/何女士: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
3.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 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2号的军供综合楼301-303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7@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铁岭市银州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女士/何女士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价 地质调查 地下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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