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教育体育局学校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元阳县教育体育局学校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元阳县教育体育局学校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元阳县教育体育局学校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hhzy.ne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9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元阳县教育体育局学校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云润政采〔2021〕014号

行政区划:红河州 计划编号:*******JH********8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00元/每年(大写:伍仟贰佰肆拾陆万肆仟捌佰元整)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采购需求:

序号

是否进口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元)

金额(元)

交货地点(备注)

1

非转基因国标四级纯菜籽油

200,000

公斤

12.00

2,400,000.00

各学校

2

学生营养餐所需各种调味料

1

900,000.00

900,000.00

各学校

3

检验合格的肉禽,不得使用冷冻肉禽,当天宰杀,当天配送

1,750,000

公斤

15.00

26,250,000.00

各学校

4

检验合格的大米

2,400,000

公斤

5.50

13,200,000.00

各学校

5

应季生鲜蔬菜

1

9,714,800.00

9,714,800.00

各学校

说明: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所投产品不得缺项、漏项。

2、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3、********1" href="http://">供货周期:三年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按照采购人指定的供货批次每批次验收合格。

********0" href="http://">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产品生产厂家及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 href="http://">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较强的配送服务能力和经验,有应对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3.2信用查询: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其他要求:近三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7日 08时 00 分至2021年9月27日 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获取,否则视为无效,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此途径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系统内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系统内报名成功截图或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到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区共信时代广场B幢21楼)领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2.电子招标文件费0元。

3.电子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SL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9 日09 时00分;

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3.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不再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

4.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开标:

4.1选择远程开标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重要提示: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则视为对本次项目开启无异议。操作指南详见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通知公告栏(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推行在线投标开标的通知),网址: https://www.hhzy.net/,(温馨提示:请在项目开启时间前登录系统做好准备。)

4.2选择现场开标的: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到开标现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导入、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逾期到达开标地点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现场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开标时间:2021年10 月9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 href="http://">五、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1.保证金金额:¥ 8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

2.本项目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10月9 日09 时00分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到账至保证金专户。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且未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确认绑定成功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项目。

户名: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账号:****************-****

开户行:云南元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注意事项 :

3.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3.2保证金转账方式:“转账”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到账至保证金专户;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3.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5.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③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7.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元阳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学府路

联系方式:159*****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共信时代广场B幢21楼

联系方式:136*****1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6*****174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元阳公告(1).pdf2021-09-17 12:15:59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元阳营养餐配送二次(9.17.定稿).pdf2021-09-17 12:16: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采购 学校营养餐 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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