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长新锑矿及回龙矿历史遗留废渣重金属污染治理-招标公告

新化县长新锑矿及回龙矿历史遗留废渣重金属污染治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新化县长新锑矿及回龙矿历史遗留废渣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E********13A04274项目所属区域:新化县
招标人:新化县圳上镇人民政府保证金:9.6万元
多标:
内容
新化县长新锑矿及回龙矿历史遗留废渣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新化县长新锑矿及回龙矿历史遗留废渣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化县长新锑矿及回龙矿历史遗留废渣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 已由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新发改环资[2021]28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化县圳上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化县长新锑矿及回龙矿历史遗留废渣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1、废渣清运工程:将回龙厂区废渣及建筑物废渣2.5万m3转运至长新厂区集中填埋。2、建筑物拆除工程:将场内废弃建筑物1500m2拆除就地平整。3、溪水导排工程:建设明渠130米,将坝子冲溪溪水从渣堆旁引走。4、渣堆修整工程:废渣总修整量为90000m3。5、档土墙工程:建浆砌石档土墙800m3。6、截排水工程:建排水沟300m,周边截洪沟800m。7、渗滤液集排工程和收集池:建设渗滤液导排管470m,100m3渗滤液收集池一个。8、封场工程:渣场封场面积7900m2,生态修复15900m2。9、配套及公用工程:主要包括施工围档、供水供电、施工便道、监测井及临时辅助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建设地点:新化县圳上镇托山村和回龙村;

4、投资金额:本项目经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发改环资【2021】28号)文件批复,项目总投资480.555342万元;

5、工 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6、质量要求:按施工图和国家有关规范、废水强制性标准及技术条款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及以上工程;

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8、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9、招标范围:新化县长新锑矿及回龙矿历史遗留废渣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省外企业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查询原件为准,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2021年3月-2021年8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个人查询明细清单)】;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的,则可提供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2021年3月-2021年8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部门提供的最近6个月(2021年3月-2021年8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7、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 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8、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自行查询网站截图,盖上单位公章(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至2021 年10月8日17:00时止,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2、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各潜在投标人质疑提问的方式:以word文档匿名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联系邮箱(********3@qq.com)。

注明: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需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才可获取招标文件。没有办理湖南CA证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尽快办理,已在外地办理湖南CA证书的,可以携带CA证书前来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绑定,不需要另外办理CA证书。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96000元人民币整;

2.交纳时间: 2021年10月8日 17 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转账方式或电子保函交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3.1交纳方式一(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的银行信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3.2交纳方式二(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须针对所投项目的具体标段,电子保函生成成功时间须为所投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电子保函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4.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或申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的附件《操作手册》。

注: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保证金子账号,需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才可获取招标文件、保证金子账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 年10月9日09时0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七、本项目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八、发布公告 。

九、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的行政监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化县圳上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劲松

联系电话:187*****287

地址:新化县圳上镇

招标代理机构: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艳

联系电话:156*****004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芙蓉盛世花园二期H栋2411号

发表日期:2021-09-17
附件:

定稿版。新化县长新锑矿及回龙矿历史遗留废渣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docx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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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染治理 重金属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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