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法院基层法庭业务装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开原市人民法院基层法庭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51369
项目名称:开原市人民法院基层法庭业务装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50,0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00
采购需求:手持金属探测器 15个、X射线检测仪5个、智能访客机5套、防爆桶5个、防爆毯5个、灭火毯5个、防暴盾牌6个、执法记录仪39个、对讲机30个、催泪喷雾60个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送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标准:合格
验收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送货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2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城区金沙江路36号六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请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将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发送至代理机构
********9@qq.com,以确保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时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磋商过程中存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及二次报价环节,请供应商自备设备进行解密及二次报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开原市人民法院
地址: 开原市中央大街中段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亿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月蓝湾F东2-6
开户行: 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亿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