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的招标公告
[0]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的招标公告
[0]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 ||||||||||||||||||||||||||||||||||||||||||||||||||||||||||||||||||||||||||||||||||||||||||||||||||||||||||||||||||||||||||||||||||||||||||||||
标段编号 | ****************-BD-001; | 标段名称 | 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9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9月27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备{20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基地西接金源南路,南接天鹅湖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5.6万?O,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5万?O,地下建筑面积1.59万?O(人防面积2950?O)。1#楼卫生应急服务中心,地上9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38.30米,建筑面积为8372?O。2#楼疾病控制中心,地上9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1.15米,建筑面积为8132?O。3#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病房楼,地上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3.30米,建筑面积为22384?O。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在本次出图范围),地上2层,建筑高度19.75米,建筑面积为1856?O。(其中1#、3#楼为装配式建筑;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30212.700828万元 2.1.4工期要求:480日历天 2.1.5 工程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1#楼卫生应急服务中心土建部分、水、电专业及暖通专业 ;2#楼疾病控制中心土建部分、水、电专业及暖通专业 ;3#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病房楼土建部分、水、电专业及暖通专业;4#社区卫生中心土建部分、水、电专业及暖通专业;地库土建部分 、水、电专业及暖通专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办法,审查内容如下: 3.2.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2.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3.2.3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条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2.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5投标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2.6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须至少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3人、施工员3名、质量员3名,其他人员的配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及身份证扫描件连接诚信库。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在中标公示至施工竣工期间,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但施工企业承接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级别承接范围内的除外;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2.7项目经理需满足下列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近 3 年无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2.8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为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要求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2.9企业自2018 年 01月 1 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2.4亿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住宅小区)。 注:类似工程证明材料:(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项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3.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⑨投标企业近两年内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⑩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内容和弄虚作假的内容。 3.2.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1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动态审查查询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查询结果动态考核不合格、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58.213.147.230:7001/Jsjzyxyglpt/faces//public/zhcx3/ryzjList.jsp?dataType=ht-ryzjxx&menucode=019005)中查询不得有在建工程,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8 时30分至2021年9 月27 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平台;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投标人需开标前从其基本账户网上缴纳。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保证金票据,以系统内缴纳为准。如贵公司保证金被退回,请仔细核对贵公司开户行账号与诚信库账号是否一致,或咨询贵公司的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退还: (1)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 4.5履约保证金:工程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从基本户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供无条件银行保函,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职能部门全部验收合格)。 4.6付款方式:预付款为合同总价 10%(待工程机械、人员进场后且提供相同数额的无条件银行保函后支付),主体工程每月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60%,项目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同时扣回预付款),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缺陷期满2年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以上进度付款均不包含利息及增项或签证应支付的费用,变更或增项应支付的费用待工程审计结束后纳入工程审定价内支付,也不包含预留金和暂列金额及暂估价)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 月19 日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淮 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统 ( 登 录 淮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 “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775; 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879。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0、153*****178。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23楼 地址:盱眙县游泳馆三楼 联 系 人: 陈国庆联 系 人:吴小玄 电 话:****-******** 电 话:152*****247 传 真: / 传 真:/ 2021年9月17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备{20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基地西接金源南路,南接天鹅湖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5.6万?O,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5万?O,地下建筑面积1.59万?O(人防面积2950?O)。1#楼卫生应急服务中心,地上9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38.30米,建筑面积为8372?O。2#楼疾病控制中心,地上9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1.15米,建筑面积为8132?O。3#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病房楼,地上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3.30米,建筑面积为22384?O。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在本次出图范围),地上2层,建筑高度19.75米,建筑面积为1856?O。(其中1#、3#楼为装配式建筑;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30212.700828万元 2.1.4工期要求:480日历天 2.1.5 工程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1#楼卫生应急服务中心土建部分、水、电专业及暖通专业 ;2#楼疾病控制中心土建部分、水、电专业及暖通专业 ;3#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病房楼土建部分、水、电专业及暖通专业;4#社区卫生中心土建部分、水、电专业及暖通专业;地库土建部分 、水、电专业及暖通专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办法,审查内容如下: 3.2.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2.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3.2.3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条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2.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5投标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2.6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须至少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3人、施工员3名、质量员3名,其他人员的配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及身份证扫描件连接诚信库。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在中标公示至施工竣工期间,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但施工企业承接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级别承接范围内的除外;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2.7项目经理需满足下列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近 3 年无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2.8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为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要求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2.9企业自2018 年 01月 1 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2.4亿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住宅小区)。 注:类似工程证明材料:(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项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3.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⑨投标企业近两年内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⑩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内容和弄虚作假的内容。 3.2.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1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动态审查查询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查询结果动态考核不合格、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58.213.147.230:7001/Jsjzyxyglpt/faces//public/zhcx3/ryzjList.jsp?dataType=ht-ryzjxx&menucode=019005)中查询不得有在建工程,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8 时30分至2021年9 月27 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平台;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投标人需开标前从其基本账户网上缴纳。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保证金票据,以系统内缴纳为准。如贵公司保证金被退回,请仔细核对贵公司开户行账号与诚信库账号是否一致,或咨询贵公司的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退还: (1)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 4.5履约保证金:工程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从基本户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供无条件银行保函,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职能部门全部验收合格)。 4.6付款方式:预付款为合同总价 10%(待工程机械、人员进场后且提供相同数额的无条件银行保函后支付),主体工程每月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60%,项目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同时扣回预付款),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缺陷期满2年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以上进度付款均不包含利息及增项或签证应支付的费用,变更或增项应支付的费用待工程审计结束后纳入工程审定价内支付,也不包含预留金和暂列金额及暂估价)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 月19 日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淮 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统 ( 登 录 淮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 “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775; 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879。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0、153*****178。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23楼 地址:盱眙县游泳馆三楼 联 系 人: 陈国庆联 系 人:吴小玄 电 话:****-******** 电 话:152*****247 传 真: / 传 真:/ 2021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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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
标段编号 | ****************-BD-001; | 标段名称 | 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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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9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9月27日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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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备{20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基地西接金源南路,南接天鹅湖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5.6万?O,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5万?O,地下建筑面积1.59万?O(人防面积2950?O)。1#楼卫生应急服务中心,地上9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38.30米,建筑面积为8372?O。2#楼疾病控制中心,地上9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1.15米,建筑面积为8132?O。3#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病房楼,地上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3.30米,建筑面积为22384?O。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在本次出图范围),地上2层,建筑高度19.75米,建筑面积为1856?O。(其中1#、3#楼为装配式建筑;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30212.700828万元 2.1.4工期要求:480日历天 2.1.5 工程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1#楼卫生应急服务中心土建部分、水、电专业及暖通专业 ;2#楼疾病控制中心土建部分、水、电专业及暖通专业 ;3#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病房楼土建部分、水、电专业及暖通专业;4#社区卫生中心土建部分、水、电专业及暖通专业;地库土建部分 、水、电专业及暖通专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办法,审查内容如下: 3.2.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2.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3.2.3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条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2.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5投标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2.6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须至少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3人、施工员3名、质量员3名,其他人员的配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及身份证扫描件连接诚信库。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在中标公示至施工竣工期间,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但施工企业承接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级别承接范围内的除外;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2.7项目经理需满足下列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近 3 年无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2.8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为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要求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2.9企业自2018 年 01月 1 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2.4亿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住宅小区)。 注:类似工程证明材料:(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项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3.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⑨投标企业近两年内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⑩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内容和弄虚作假的内容。 3.2.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1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动态审查查询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查询结果动态考核不合格、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58.213.147.230:7001/Jsjzyxyglpt/faces//public/zhcx3/ryzjList.jsp?dataType=ht-ryzjxx&menucode=019005)中查询不得有在建工程,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8 时30分至2021年9 月27 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平台;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投标人需开标前从其基本账户网上缴纳。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保证金票据,以系统内缴纳为准。如贵公司保证金被退回,请仔细核对贵公司开户行账号与诚信库账号是否一致,或咨询贵公司的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退还: (1)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 4.5履约保证金:工程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从基本户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供无条件银行保函,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职能部门全部验收合格)。 4.6付款方式:预付款为合同总价 10%(待工程机械、人员进场后且提供相同数额的无条件银行保函后支付),主体工程每月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60%,项目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同时扣回预付款),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缺陷期满2年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以上进度付款均不包含利息及增项或签证应支付的费用,变更或增项应支付的费用待工程审计结束后纳入工程审定价内支付,也不包含预留金和暂列金额及暂估价)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 月19 日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淮 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统 ( 登 录 淮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 “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775; 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879。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0、153*****178。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23楼 地址:盱眙县游泳馆三楼 联 系 人: 陈国庆联 系 人:吴小玄 电 话:****-******** 电 话:152*****247 传 真: / 传 真:/ 2021年9月17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备{20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基地西接金源南路,南接天鹅湖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5.6万?O,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5万?O,地下建筑面积1.59万?O(人防面积2950?O)。1#楼卫生应急服务中心,地上9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38.30米,建筑面积为8372?O。2#楼疾病控制中心,地上9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1.15米,建筑面积为8132?O。3#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病房楼,地上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3.30米,建筑面积为22384?O。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在本次出图范围),地上2层,建筑高度19.75米,建筑面积为1856?O。(其中1#、3#楼为装配式建筑;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30212.700828万元 2.1.4工期要求:480日历天 2.1.5 工程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1#楼卫生应急服务中心土建部分、水、电专业及暖通专业 ;2#楼疾病控制中心土建部分、水、电专业及暖通专业 ;3#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病房楼土建部分、水、电专业及暖通专业;4#社区卫生中心土建部分、水、电专业及暖通专业;地库土建部分 、水、电专业及暖通专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办法,审查内容如下: 3.2.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2.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3.2.3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条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2.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5投标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2.6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须至少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3人、施工员3名、质量员3名,其他人员的配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及身份证扫描件连接诚信库。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在中标公示至施工竣工期间,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但施工企业承接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级别承接范围内的除外;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2.7项目经理需满足下列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近 3 年无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2.8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为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要求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2.9企业自2018 年 01月 1 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2.4亿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住宅小区)。 注:类似工程证明材料:(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项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3.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⑨投标企业近两年内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⑩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内容和弄虚作假的内容。 3.2.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1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动态审查查询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查询结果动态考核不合格、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58.213.147.230:7001/Jsjzyxyglpt/faces//public/zhcx3/ryzjList.jsp?dataType=ht-ryzjxx&menucode=019005)中查询不得有在建工程,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8 时30分至2021年9 月27 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平台;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投标人需开标前从其基本账户网上缴纳。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保证金票据,以系统内缴纳为准。如贵公司保证金被退回,请仔细核对贵公司开户行账号与诚信库账号是否一致,或咨询贵公司的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退还: (1)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 4.5履约保证金:工程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从基本户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供无条件银行保函,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职能部门全部验收合格)。 4.6付款方式:预付款为合同总价 10%(待工程机械、人员进场后且提供相同数额的无条件银行保函后支付),主体工程每月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60%,项目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同时扣回预付款),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缺陷期满2年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以上进度付款均不包含利息及增项或签证应支付的费用,变更或增项应支付的费用待工程审计结束后纳入工程审定价内支付,也不包含预留金和暂列金额及暂估价)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 月19 日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淮 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统 ( 登 录 淮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 “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775; 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879。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0、153*****178。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23楼 地址:盱眙县游泳馆三楼 联 系 人: 陈国庆联 系 人:吴小玄 电 话:****-******** 电 话:152*****247 传 真: / 传 真:/ 2021年9月17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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