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温州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委托配送实施办法

2006温州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委托配送实施办法

2006年温州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药品采购和管理是药品招标采购的重要部分,为了保证中标药品能及时配送到招标医疗机构,特制定本次招标的委托配送实施办法。 一、委托配送原则1、办理委托配送事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的规定;A、应以配送区域(配送区域划分详见招标人名录)为单位,将所有中标药品统一委托一家配送商配送;B、受委托的配送商其公司注册地应为配送区域所在地;或者公司注册地为温州市区,配送范围完全覆盖所有医疗机构;C、接受中标人委托的配送商不得另行委托。2、必须由中标人提出申请;3、委托配送协议须由中标人、原配送商、接受委托配送企业三方按照《中标药品委托配送协议》样本(附件二),签订书面协议并报温州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4、委托配送的品种在http://ec.emedchina.net网站公示。二、 委托配送流程1、中标人如需委托,须向招标办公室提交增加配送商书面申请;2、中标人在招标办公室或http://zj.emedchina.net下载《中标药品委托配送协议》;3、中标人、原配送商、接受委托配送企业三方签订委托配送协议;4、三方盖章签字同意的委托配送协议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5、中介公司在交易系统修改设置,并在网上公示委托配送的品种等相关信息;6、如果委托配送涉及未参加本次招标的企业,该企业须提供一证一照等资质证明材料(见附件一),并要盖有接受托配送企业的公章。三、注意事项1、委托配送前后,招标人和中标人的权利、义务与国家相关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权利、义务不发生任何改变;2、接受委托配送企业必须按照原来配送企业的服务承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配送的服务。

附件一:增加配送商申请表

附件二:中标药品委托配送协议

温州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关键词:温州中标 配送商业 配送协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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