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土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专用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土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专用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土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专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L座11层1101B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0-12 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RZB2021-02

2、项目名称: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土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3、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土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专用设备购置项目,20台/套,采购预算: 4,500,000.00元,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仪器设备有土壤干燥箱、玛瑙研钵、非扰动土壤钻机采样器、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环绕立体消解赶酸仪、波长色散高性能X射线荧光光谱仪、全自动平行浓缩仪、全自动凝胶净化仪、离子色谱仪、恒温恒湿自动称量系统、超纯水机、实验室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耗材等,其中(非扰动土壤钻机采样器1台及波长色散高性能X射线荧光光谱仪1台已通过进口产品采购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土壤监测专用设备购置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25 00:00:00至 2022-10-24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3)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供应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如提供总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国产设备不需提供。(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少3个月的缴税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26 00:00:00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L座11层1101B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发售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6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3268号旺座曲江L座1101B室。3、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购买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0-12 14:0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火炬路7号动漫产业基地东新商务酒店2楼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中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地址:汉台区民主街62号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86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方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3268号旺座曲江L座1101B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西安方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7日

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土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专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L座11层1101B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0-12 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RZB2021-02

2、项目名称: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土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3、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土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专用设备购置项目,20台/套,采购预算: 4,500,000.00元,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仪器设备有土壤干燥箱、玛瑙研钵、非扰动土壤钻机采样器、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环绕立体消解赶酸仪、波长色散高性能X射线荧光光谱仪、全自动平行浓缩仪、全自动凝胶净化仪、离子色谱仪、恒温恒湿自动称量系统、超纯水机、实验室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耗材等,其中(非扰动土壤钻机采样器1台及波长色散高性能X射线荧光光谱仪1台已通过进口产品采购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土壤监测专用设备购置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25 00:00:00至 2022-10-24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3)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供应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如提供总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国产设备不需提供。(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少3个月的缴税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26 00:00:00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L座11层1101B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发售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6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3268号旺座曲江L座1101B室。3、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购买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0-12 14:0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火炬路7号动漫产业基地东新商务酒店2楼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中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地址:汉台区民主街62号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86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方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3268号旺座曲江L座1101B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西安方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用设备 能力 土壤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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