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高铁综合维修基地热备机车停留库改造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采购公告
乌兰察布高铁综合维修基地热备机车停留库改造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采购公告
乌兰察布高铁综合维修基地热备机车停留库
改造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HZEGG-SG-2104)
1.立项依据
乌兰察布高铁综合维修基地热备机车停留库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1年技术改造、大修、节能环保指标计划及技术改造勘察设计补充计划的通知》(呼铁计〔2021〕78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二连地区铁路职工活动中心等十二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1〕24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呼张铁路客专公司技术改造资金,概预算已审批,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
项目简况:乌兰察布高铁综合维修基地热备机车停留库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乌兰察布高铁综合维修基地。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乌兰察布高铁综合维修基地热备机车停留库内既有检查坑延长12.275m,乌兰察布站D2G和D4G送电端均由距D2/D4信号机50m处迁改至25m处,新建机车信号测试环线以及项目引起的地面整治修复、电力配套等。原接触网轨道车库线改为热备机车停留线,原热备机车停留线改为接触网轨道车库线。
2.3 工程概预算:93.1395万元。施工总承包费:89.5916万元。
2.4 工期:3个月。
2.5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铁路验收标准。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申请单位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2.同时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三项类似业绩。4.具有营业线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4 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4.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1年9月18日17:00时前向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xbshze_jgz@163.com)。未递交或逾期递交申请文件的均不予受理。
5.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 申请函。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5.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5 近五年类似项目业绩。
5.6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
5.7 拟投入的主要检测设备表。
5.8 施工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5.9 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5.10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5.11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12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6.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第一招待所三楼332房间
邮 编:010050
联 系 人:盛永青
电 话:187*****130
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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