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城区智慧交通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新和县城区智慧交通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新和县城区智慧交通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和县城区智慧交通改造工程已经由新和发改批【2021】1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和县城区智慧交通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3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和县。
2.工程规模:建设交警指挥中心系统和公安监控管理系统,对城区29个主要交通路口安装智慧交通信号控制、电子警察系统、智能卡口系统等,对城区道路安装标志牌,重新划标线,配套实施过路管道、综合管网、通信链路和供电链路工程等,并完善交通相关配套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新和县城区智慧交通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建设规模所有内容)、施工(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 3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加盖双方公章),联合体组成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加盖双方公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他要求:1.[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同时设计须具备[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10月8日,每日上午10:00分至下午19:30分
2.领取方式:阿克苏政府网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117.145.109.21:11080/BidOpeningHall/bidhall/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政府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都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和县红光路6号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城东新区滨湖小区A区B-10号商铺
联系人:艾买尔江联系人:陈旭倩
电话:133*****831 电话:********069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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