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督查项目的询价信息公告


我单位根据市财政局要求,现开展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督查项目询价工作,请有意参与的社会主体单位和组织自行下载有关附件,并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为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更好的保障参与询价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次询价采用“不见面”方式询价,询价要求及流程见附件。

请各参与单位于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当日上午10:00前将《询价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发送至专用邮箱(xiangmuxunjia@163.com),提前发送和规定时间之后发送的邮件不予接收(以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请保证各单位委托代理人的通讯畅通。

联系人:黄应成,联系电话:********

彭 松,联系电话:********

本次询价确定的最终报价仅为采购预算提供参考,不代表政府采购中标单位和价格。

特此公告。


附件:1.询价要求及流程

2.采购项目工作方案

3.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7日


附件1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督查项目询价要求及流程


报价单位按照《询价响应文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纸质版《询价响应文件》另行报送,询价小组工作人员通知各报价单位另行报送备案。

报价单位将《询价响应文件》(正本)扫描成为PDF格式文件,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当日上午10:00前将《询价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发送至专用邮箱(xiangmuxunjia@163.com),提前发送和规定时间之后发送的邮件不予接收(以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二次报价表”单独准备,待询价小组工作人员汇总各单位初始报价及《询价响应文件》审查情况,与各单位委托代理人电话通报并充分沟通后,进行填写并签字盖章,将扫描件按照询价小组工作人员要求的时间发送至专用邮箱。请保证各单位委托代理人通讯畅通。

参与本次询价的社会主体单位和组织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工作相关。

询价如少于3家响应单位,报价无效。

本次询价分为初始报价和二次报价,我单位将根据所有报价单位的两次报价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最终预算金额(即采购预算金额)。

程序:报价单位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小组汇总各单位初始报价并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询价小组工作人员电话通报各报价单位的初始报价→报价单位与采购单位针对所采购项目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二次报价→询价结束。


附件2

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督查项目实施方案


一、背景及意义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解决当前工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与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力争完成空气质量“退后十”目标;按照生态环境部、河北省相关工作要求,结合2021年在监督帮扶工作中发现的实际问题,拟开展石家庄市重点行业与典型行业监督帮扶工作。

按照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原则,对重点区县、园区、企业集群,组织开展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夏季O3、秋冬季PM2.5)工作。通过开展监督帮扶工作,识别中重点行业存在的突出涉气问题,推动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体系形成,帮扶指导重点企业环保绩效水平明显提升;逐步形成立体监控、智能研判、科学决策、责任明确的智慧监管体系,建设一支高科技武装、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智慧监管执法队伍,提高石家庄市执法部门业务水平和精准执法能力。


二、工作内容

从行业问题深度识别方面着手,开展重点行业监督帮扶,识别一批涉气突出问题,找准行业“病灶”,挖出监管“灰色”区域(盲点和漏洞),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并着眼于构建中长期重点行业深度治理体系,开展企业环保管理水平提升帮扶指导工作,帮扶指导并带动存在短板问题的重点行业典型企业提升环保绩效水平。其次,从区县执法检查能力提升方面着手,重点开展区县精准监督帮扶技术培训,破解重点行业执法监管存在执法装备水平低、人员业务素质有短板、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的难题,提高“天-空-地”立体化监管能力,培训一支高科技武装、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智慧监管执法队伍,在执法手段、执法技术、执法能力方面全面提升。并着眼于提高石家庄市中长期智慧监管能力,开展监督帮扶效果综合评估,梳理总结监管与执法成功经验,优化监管工作模式。

(一)重点行业监督帮扶

1. 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情况专项检查

综合无人机、红外热成像分析仪、便携式FID/PID、便携式傅里叶红外光谱气体分析仪、热敏风速仪等设备仪器,针对重点涉NOx行业和涉VOCs行业,重点检查企业治污设施是否按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维护,治理效果是否达到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管控是否到位,台账记录等管理要求是否落实。

2. 典型企业在线监测(CEMS)问题专项检查

建立专业的在线造假检查队伍,配备快速检测仪器,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执法检查。从采样系统设置、监测数据对比分析、分析仪器标定、仪器后台参数设置、数据逻辑关系分析、数据传输核准、数据同步情况、系统运行维护等全流程环节排查,识别在线监测不合规和“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3. 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绩效分级情况,结合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数据、手工检测数据、企业生产运行台账、环保管理台账、门禁与视频台账数据,全面检查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情况。

(二)典型企业环保管理帮扶指导

通过重点行业监督帮扶,遴选行业存在问题少、环保治理水平先进、环境管理良好的企业,通过帮扶指导加上必要升级改造以及系统化培训,树立为本地区行业标杆企业。通过标杆企业引领,带动本地区行业内部参观学习交流,帮扶指导并带动存在短板问题的重点行业典型企业提升环保绩效水平。通过分行业帮扶指导,逐步构建中长期重点行业深度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本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水平。

(三)区县精准监督帮扶

科学运用非现场执法与现场执法技术手段,结合重点行业督查专题培训,帮扶培训一支高科技武装的智慧监管执法队伍,精准高效识别重点行业存在的潜在污染问题。逐步推动地方区县形成立体监控、智能研判、科学决策、责任明确的监管模式,提高地方执法部门业务水平和精准执法能力。

1.充分利用“天-空-地”立体化监测监管技手段

利用“天-空-地”立体化监测监管技术手段,即通过综合采用“天”卫星遥感、“空”激光雷达遥感监测、“地”空气质量监测站监测技术手段,对区县近地面PM2.5和O3浓度进行反演,精准识别PM2.5和O3前体物高值区,结合企业清单,识别区县重点检查范围和潜在企业污染行为。及时提供预警信息,发现潜在问题区域及时推送地方执法队伍,做到有线索即排查核实,实现对区域、园区和企业的监控和监管,形成震慑作用。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用电监控等多种高科技非现场地面监管技术手段,结合现场快速执法监测装备等手段,开展问题溯源和高效执法取证,实现日常智慧监管。帮扶指导区县执法队伍科学运用非现场执法与现场执法技术手段。

2. 重点行业督查专题培训

梳理总结重点行业监督帮扶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形成监管执法技术手册/指南和典型案例。面向全市区县执法队伍,以会议培训形式,分阶段、分行业开展专题培训,分享重点行业检查要点与实战经验,提高区县执法队伍发现问题与精准执法的能力。

3. 建立区县监控-研判-决策联动机制

基于非现场执法与现场执法技术手段检查信息,帮扶指导地方建立监控-研判-决策联动机制,精准、快速、智能获取污染排放高值区、异常区、污染源,提升非现场与现场监管发现问题的精准率。

(四)监督帮扶效果综合评估

1. 治理与监管措施评估

分阶段梳理总结监督帮扶工作期间重点行业治理及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典型案例,总结重点行业正负面治理技术清单;总结监管与执法成功经验,优化监管工作模式,形成重点行业操作性强的执法监管技术手册或指南。

2.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效果评估

测算监督帮扶工作期间NOx和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量,综合评估污染减排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效果。据此提出重点行业监督帮扶工作修订方案和精细化大气环境管理路径,为“十四五”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对策建议参考。


三、实施方案

(一)重点行业监督帮扶

1. 督查时间和范围

自合同签订一年内,依据石家庄市重点企业清单情况,选取热力生产、焦化、铸造冶炼、化工、制药、石油炼制、垃圾焚烧、建材(水泥、陶瓷、砖瓦、耐火材料、玻璃)等行业为监督帮扶重点行业,共计200家,以炭黑、碳素、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日用塑料、防水材料、汽车配件为典型行业,共计600家。监督帮扶企业共计800家,占全市9436家企业的8.48%。每月安排一轮次常态化监督帮扶。根据夏季O3和秋冬季PM2.5污染情况,适时调整监督帮扶频次。

2. 重点企业选取

基于环统、二污普、排污许可证清单,遴选对夏季O3和秋冬季PM2.5重要前体物有重要贡献的企业,并依据企业运行时间、运行时段、污染物治理技术水平、污染物排放浓度水平、市民投诉、行政处罚等信息,确定高风险企业,开展分阶段、分行业的常态化监督帮扶。识别重点行业企业NOx与VOCs治理难题、运行不规范问题、在线监测“弄虚作假”行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假”落实、生产台账与环保台账两张皮等问题。

3. 督查方式

根据重点行业与典型行业情况,组织多个专业小组,分阶段、分行业对各县市区进行监督帮扶。聚焦夏季O3和秋冬季PM2.5污染治理主题,设置多个重点行业监督帮扶小组。每组成员由行业专家、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联络人员构成。重点帮扶200家企业,共分10次进行,每次4个检查组,每个组工作5天,每组5个人(2名业务专家、3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保证1名以上副高级职称);典型帮扶600家企业,共分10次进行,每次4个检查组,每个组工作5天,每组5个人(2名业务专家、3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保证2名以上中级职称)。工作组采取机动化、点穴式的工作方式,自带便携检测设备,与地方执法局一起开展企业监督帮扶工作。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行业专家担任,组长负责统筹安排每天工作简报编写和报送;联络员与各县市区对接人员及时对接与反馈。

4. 督查流程

(1)后台资料分析

获取督查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在线监测数据、绩效分级材料、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报告等基础资料,准确掌握企业生产规模、治理工艺、排放标准、监测方法与频次、原辅料消耗量、废弃物产生量和处置方式、物料运输情况等信息,筛选企业污染物治理工艺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选出在线监测历史数据中异常值,作为督查重点。

(2)技术人员配置

根据督查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治理工艺,优选技术专家,确保督查人员的专业性和发现深层次问题的能力。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局派人全程参与,做好问题取证工作。

(3)仪器设备配置

根据督查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治理工艺以及污染物排放特点,自行配置适用的相关仪器设备(不从本项目购置)。如无人机、红外热成像分析仪、便携式FID/PID、便携式傅里叶红外光谱烟气分析仪、便携式紫外烟气分析仪、便携式电化学烟气分析仪、热敏风速仪、烟气湿度仪等设备仪器、pH试纸、便携式pH计,执法局同志佩戴执法记录仪。现场采样分析仪器共计15台。

(4)现场检查

督察组进入企业后,分为两组,一组针对资料进行审核,主要包括: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报告、生产运行台账、污染治理设施合同、操作说明书、运行维修台账、手工监测报告、绩效分级材料、原辅料购买记录、固体废弃物销售或处置合同和台账、门禁台账与视频、各种物料运输台账等。重点查找批建不符、验收报告不规范、污染治理设施变更未报批、生产设施与污染治理设施不同步运行、手工监测报告造假、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未落实、环保台账两张皮等问题。

另一组针对现场进行检查,主要包括:治污设施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按照说明书参数正常运行与维护、是否存在运行不规范的问题、治理效果是否达到标准要求(视情况进行现场比对监测)、治理设施DCS运行历史数据曲线等是否能正常显示、有无二次污染、无组织排放管控是否到位等问题。

在线监测系统是检查的重点,从采样系统设置及采样口是否合规、污染物手工监测数据对比分析、分析仪器全流程标定、仪器后台量程及参数设置、监测数据逻辑关系合理性分析、监测数据与传输数据核准、监测数据与传输数据同步性复核、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等全流程全环节排查,识别在线监测不合规、不正常运行,尤其是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在线监测系统检查专业性很强,根据督查组内部人员配置情况,可先做初步分析,发现问题后,保护现场并及时联系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检查。

(5)问题反馈与上报

检查组将现场发现的问题和证据及时汇总,每天形成问题反馈与整改建议清单,告知企业其问题所在并使其知晓如何整改。反馈与整改建议清单经组长审核后,由项目执行组提交至专项管理组,专项管理组按照相关法律文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切实提高企业科学治污水平。

(二)典型企业环保管理帮扶指导

1. 标杆企业树立

在重点行业中遴选优秀企业,通过全方位的检查与培训,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和环保运行管理水平,树立5个行业标杆。组织区域行业参观学习,通过实地教育,有效提升行业整体的环保治理水平。

2. 管理水平的提升方案

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在完成整改后,由执法部门对照问题清单现场检查并签字确认。对于停产整改的企业,除通过现场检查外,企业环保主管和环保专工,需持相关证件参加环保业务考试;对于购买环保管家服务的,由企业环保主管和第三方工作人员,需持相关证件参加环保业务考试。通过业务考试后,企业方可进行正常生产。

通过标杆企业引领,带动本地区行业内部参观学习交流。对标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及修改文件,帮扶指导并带动存在短板问题的重点行业典型企业提升环保绩效水平。通过分行业帮扶指导,逐步构建中长期重点行业深度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本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水平。

(三)区县精准监督帮扶

1. 充分应用非现场监管技术,提高地方区县执法效能

充分利用“天-空-地”立体化监管体系,发展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激光雷达、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用电监控等多种高科技非现场技术手段应用。开展区域O3卫星遥感观测,结合卫星遥感VOCs、NO2、SO2等监测数据、企业清单和高空间分辨率卫星影像,优化PM2.5和O3前体物高值区卫星遥感识别方案,实现对重点企业集群、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高效识别。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利用激光雷达、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用电监控等多维监管数据,通过综合智能分析,提升非现场监管发现问题精准率。对识别的PM2.5和O3前体物高值区,结合企业清单,识别出区县重点检查范围和潜在企业污染行为,及时推送地方执法队伍,及时排查核实。

2. 加强区县现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智慧监管能力

加强区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无人机、红外热成像分析仪等先进执法技术设备现场应用培训,推动区县执法队伍掌握先进的执法工具,建立一支高科技武装的智慧监管执法队伍,精准高效识别重点行业存在的潜在污染问题。

3. 开展重点行业督查培训,提高现场执法检查能力

梳理总结重点行业监督帮扶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形成监管执法技术手册/指南和典型案例。面向全市区县执法队伍,分阶段、分行业开展专题培训,分期培训行业管控政策标准、理清重点行业检查要点。通过培训,提高执法队伍对重点行业工艺流程、装备类型、治理措施、无组织排放管控要点的认识。专题培训结束后,需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通过培训,提高区县执法队伍业务素质,提高区县执法队伍现场发现问题与精准执法的能力。

4. 建立区县监控-研判-决策联动机制,提高智慧监管能力

基于非现场执法与现场执法技术手段检查信息,帮扶指导地方建立监控-研判-决策联动机制。联动管理小组由市、区、县生态环境局、监督帮扶工作组、区县网格化管理员组成、重点企业驻场环保专员。通过监督帮扶工作组及时推送企业在线监测异常、卫星遥感污染物高值区,会商市、区、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区县网格化管理员、重点企业驻场环保专员,及时研判排查高值区、异常区、污染源,提升非现场与现场监管发现问题的精准率。通过监督帮扶实战,实现异常数据自动报警、监管信息智能推送、问题排查区县快速联动、违法行为高效查处。逐步形成立体监控、智能研判、科学决策、责任明确的监管模式,提高地方执法部门业务水平和精准执法能力。

(四)监督帮扶效果综合评估

1. 治理措施评估

针对监督帮扶工作中的NOx排放重点行业(领域),包括钢铁、焦化、平板玻璃、水泥、陶瓷、砖瓦等涉炉窑行业,分行业总结存在的突出问题、典型案例。根据本地区A级企业或绩效引领企业现场调研情况,提出正面技术清单,提出效果好、可操作性强的NOx重点行业治理对策建议。

针对监督帮扶工作中的涉VOCs重点行业,包括石化、化工等工艺过程类,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溶剂使用类,评估重点行业有组织VOCs废气治理效果、治理技术的有效性与适用性、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情况、工艺无组织废气收集效率、动静密封点泄漏检测与修复实施效果、储罐罐型匹配性及呼吸气收集治理情况、装载和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密闭情况等,总结存在的突出问题、典型案例。根据本地区A级企业或绩效引领企业现场调研情况,提出正面技术清单,提出效果好、可操作性强的重点行业VOCs治理对策建议。

2. 监管措施评估

根据监督帮扶期间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专项检查、在线监测(CEMS)问题专项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专项检查情况,总结监管与执法存在的先进经验,补齐监管短板,优化监管工作模式,形成重点行业操作性强的执法监管技术手册或指南。

3.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效果评估

基于2022年7月空气质量同期改善情况,测算一年由于监督帮扶工作造成的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减排比例,综合评估污染减排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效果。据此提出更加详细的重点行业监督帮扶工作修订方案和精细化大气环境管理路径,实现石家庄市企业大气污染物的有效减排,推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改善。


四、预期目标和考核指标

(一)预期目标

1. 推动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体系形成,帮扶指导重点企业环保绩效水平明显提升;

2. 逐步形成立体监控、智能研判、科学决策、责任明确的智慧监管体系,推动建设一支高科技武装、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智慧监管执法队伍,提高石家庄市执法部门业务水平和精准执法能力。

(二)考核指标

1. 监督帮扶重点行业800家企业,其中重点帮扶200家企业。各区县督查全覆盖。形成重点行业、区县各类问题清单简报30期。

2. 推送夏季和秋冬季卫星遥感监测臭氧或PM2.5前体物污染高值区域简报18期。

3. 分行业组织企业督察培训不少于12次。

4. 树立5个标杆企业,提交标杆企业污染治理先进性评估报告。

5. 石家庄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效果评估报告。


五、经费预算

预计监督项目总经费930.00万元。










附件3

正本(副本)





项目


询价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日 期: 年 月 日









报价承诺函


致: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授权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采购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报价。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

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贰份

1.初始报价表

2.采购项目报价简要说明

3.二次报价表

二、据此函,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表宣布如下

1.我公司已详细审阅项目全部的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方案、采购明细、技术参数、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此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2.我公司将按询价响应文件的有关承诺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3.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 个日历日。

4.初始报价为(小写)元;(大写);

投 标 单 位:(盖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初始报价表

单位:元

报价单位

项目名称

初始报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质量

达到相关行业标准或符合采购方要求

交付期

报价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要求内容填写清楚,准确无误。本表中的总报价应与分项报价表费用总和一致。


采购项目报价简要说明

(仅做参考,可依据项目方案预算实际情况编制)

报价单位名称:

序号

项目明细

型号规格

及技术参数

数量

单价

金额

品牌

产地及制造厂商

性能说明

备 注

1

2

……

初始报价总价

单位:元


报价单位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次报价表

单位:元

报价单位

项目名称

二次报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质量

达到相关行业标准或符合采购方要求

交付期

报价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次询价分初始报价和二次报价,经与采购方询价小组谈判后,再填制二次报价表(手工填写)。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的 项目的市场询价活动。代理人在询价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被询价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被询价单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其他】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督查项目询价告知卡


(报价单位名称):


一、我单位官网发布的关于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督查”项目的询价信息公告是否阅知?

二、我单位官网发布的关于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督查”项目询价程序是否阅知?

三、我单位官网发布的关于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督查”项目实施方案及采购需求是否阅知?



报价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标签: 督查 大气污染防治 重点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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