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关于公开遴选恒温恒湿设备和十万分之一天平设备采购项目单位的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关于公开遴选恒温恒湿设备和十万分之一天平设备采购项目单位的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关于
公开遴选恒温恒湿设备和十万分之一天平设备
采购项目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恒温恒湿箱、十万分之一天平设备的采购工作,我站决定公开遴选恒温恒湿箱和十万分之一天平设备采购项目单位,特发布此公告。
一、遴选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恒温恒湿箱和十万分之一天平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计划为我站采购一台恒温恒湿箱、一台十万分之一天平。
(三)预算金额:83000.00元(含税费等)。
三、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反记录;
(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报名携带资料
(一)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一证一照)的新证复印件;
(二)需提供2021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需提供2021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四)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签字加盖公章(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在该公司的社保清单(近三个月)并加盖公章;
(五)近三年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签字按手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七)报价函(密封);
(八)可提供的其它资料。
注:
1、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规范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以上证书、证件均须提供原件查验。
2、报价函(格式自拟)需单独密封,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评定方法
资格审查通过,采取最低价法确定供应商。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8日上午8:30至2021年9月23日下午17:30(共3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材料或邮寄。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188*****715;
七、其他事宜
遴选结果将在乐东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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