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集团产能置换及配套项目泉州闽光220kV变电站EPC总承包工程
三钢集团产能置换及配套项目泉州闽光220kV变电站EPC总承包工程
三钢集团产能置换及配套项目泉州闽光220kV变电站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15967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三钢集团产能置换及配套项目泉州闽光220kV变电站EPC总承包工程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拆安施工、调试等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三钢集团产能置换及配套项目泉州闽光220kV变电站EPC总承包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安溪县湖头镇泉州闽光厂区内。
2.2 本项目概况: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网福建电力关于三钢集团产能置换(泉州闽光部分)及配套项目供电方案审查的意见》(闽电发展[2021]161号),计划新建一座220kV泉州闽光专用变及蓬莱~泉州闽光220kVI、II回线路,由国网220kV蓬莱变电站不同母线经两回220kV线路供电。
2.3 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中标人负责本工程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设计等)、设备以及材料采购、与供电公司相关联的保护和通信、线路施工的征地、青苗补偿、项目电能质量评估和送审、施工临时租地、工程施工、保护定值整定、安装调试、试验检验、标准化验收、交(竣)工验收、投产试运行,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以及整个工程所需的各项行政许可(电力质检、各类审查、监测、消防、环保、安全、各类设备的检验等),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总承包工作。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及技术附件。
2.4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1日,建设工期为从实际开工日期起18个月(其中变电工程12个月,送电工程18个月)。投标人须提交施工计划安排表。项目中所含的改建工程(见技术文件2.1相关章节)暂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工期按下述标准考核:变电工程、送电工程分别考核,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超15天以上,每延误一天按1万元支付违约金,累积计算;超30天以上,每延误一天按2万元支付违约金,累积计算,封顶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如提前完工的,每提前一天,奖励1万元(含税),累积计算,封顶不超过50万元。变电工程、送电工程合计违约金封顶不超过3%,奖励封顶不超过100万。
2.5建筑结构图纸及其它设计文件交付:总图及初步设计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勘察、设计单位需在福建省住建厅(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备案),项目方案安全专篇、报规划所需建筑设计方案文本图册自合同签订后60日内,具体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其它设计文件的提交时间见《三钢集团产能置换及配套项目泉州闽光220KV变电站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设计文件延误,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万元,累计金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额的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总承包业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
3.4投标人应具备业绩:
3.4.1变电工程EPC总承包:近5年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新建220kV及以上变电工程EPC总承包的业绩,且已通过验收投产。
3.4.2送电工程EPC总承包:近5年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新建220kV及以上送电工程EPC总承包的业绩,且已通过验收投产。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近5年指竣工时间在2016年1月1日(含)之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变电站、线路等指标参数以供认定,若无法认定将视为无效业绩。以上业绩材料可以兼用)。
3.5投标人的人员要求:
3.5.1项目经理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电力工程或建筑结构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至少一年的社保证明。
3.5.2技术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至少一年的社保证明。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没有被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2017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在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禁止至开标时间止仍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1年 9月18日9时00分至2021年 9月24日23时59分59秒(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的“投标”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的“投标”入口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个人中心,选择本投标项目,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应在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上标注:(招标编号)购买标书】等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推荐)支付招标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的,则潜在投标人需上传缴款凭证,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客户指南”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 投标人报名后可到招标人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招标工程现场已经了解。现场踏勘时间:2021年 9月28日-- 10月12日(因疫情等不可抗力的情况,可另择时间现场踏勘)。
6.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 月 21 日上午 9 时00分,地点为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网站和《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电 话:****-********、****-********
联系人: 郭女士、林先生、范先生
E-MAIL:tender505@qq.com
招标人: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工业路58号
联系人: 庞先生、 杨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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