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张家湾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1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张家湾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GC130*****210082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9-26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1-09-29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10-08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1-10-08 09:30:00 | ||
正式公告 |
本招标项目2021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张家湾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围政复[2021]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省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新打机井15眼,更新机井126眼,利用原有机井34眼,配套水泵171台套,铁皮井房171间,泄水井480座,主管路53.155km,维纶管113.04km,配套附管231.448km,滴灌带12605.6km,施肥罐160个,过滤器160台套,低压输电线路(地埋)47.345km。
2.2建设地点:涉及张家湾乡宝元昌村、半山吐村、张家湾村(含农林场),新拨镇二道河子村、新拨村、岱尹下村等2个乡镇6个行政村。
2.3计划工期:2022年10月30日前完工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5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 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评标现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8日9时00分至2021年9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1)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700 400-707-3355。
(2)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的答疑
①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②招标人在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均有可能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主动发出澄清、补遗文件,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该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答疑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截止时间:2021年9月29日17时00分
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17时00分
4.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
保证金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957********4-087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并在开具后在保证金缴纳界面绑定保函。投标人应将保函清晰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并对保函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采用电子保函的,进入承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入口】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并按照提示完成相关操作,出具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自开标截止之日起90天
★备注:投标前投标人需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08日9时3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电子交易系统 。
5.2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平台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中心
联系人:张明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佳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休门街与槐北路交口石门商务C座401
联系人:刘媛
标签: 施工招标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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