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关于公布不竞价目录及报价原则的通知
贵州--关于公布不竞价目录及报价原则的通知
贵州--关于公布不竞价目录及报价原则的通知
各申报人:
《贵州省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006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限价、竞价)》不竞价目录及所有申报药品的报价原则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下:
1、纳入不竞价目录的药品包括: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762号)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其他规格剂型零售价格的通知》(黔价医药[2005]25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阿霉素等抗肿瘤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89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青霉素等99种抗微生物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542号)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公布99种抗微生物药品未列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华蟾素注射液等32种中成药肿瘤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233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精氨酸等35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2989号)
以及部分临床常用普通药品、廉价药品、不易滥用的药品(见附件)。
2、属不竞价目录的每个药品的报价不得高于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扣除15%顺加差率后的价格,同时不得高于04、05年度贵州历史中标价。
个别药品历史中标价过低无法供应的药品,由投标人提出,经专家讨论,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无历史中标价的新增药品不得高于同类药品中04、05年度贵州最低一个历史中标价。
4、严格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
5、除不竞价目录外的政府定价药品及企业自主定价药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限价、竞价。
按照以上原则,说明如下:
1、关于不竞价目录药品:纳入不竞价目录的药品严格按照前面第1条公布的政府定价文号及附件中的药品执行,通用名、剂型、规格完全一致(包装不同的可纳入不竞价目录)。
2、关于报价
申报人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报价:
(1)不竞价目录药品:报价不得高于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扣除15%顺加差率后的价格,同时不得高于04、05年度贵州历史中标价。无历史中标价的申报产品的报价不得高于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同质量层次其他厂家04、05年度最低一个中标价。
(2)竞价目录中的政府定价药品:报价不得高于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扣除15%顺加差率后的价格,同时不得高于04、05年度贵州历史中标价。无历史中标价的申报产品的报价不得高于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同质量层次其他厂家04、05年度最低一个中标价。
(3)竞价目录中的市场调节价(企业自主定价)药品:报价不得高于贵州、云南(昆明)、广西(南宁)、重庆最近一次历史中标价的平均价,同时不得高于贵州省04、05年度中标价。
注:贵州、云南(昆明)、广西(南宁)、重庆最近一次历史中标价,申报人可在招投标系统中查询。
3、报价注意事项
(1)网上报价时间:2007年2月7日-2月9日;
(2)网上报价网址:http://210.51.183.179:8002/ ;
(3)竞价药品进行三轮竞价,第一轮必须报价,每轮报价不能高于上一轮;
(4)若第一轮未报价,视为放弃本次投标。若第二轮或第三轮未报价则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5)每轮报价时间:8:00至14:00;开标公示时间:当日15:00起。
注:此通知以网上通知为准,视为送达各申报人。
临床常用普通药品、廉价药品、不易滥用的药品.rar
贵州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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