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吨/年聚乙醇酸(PGA)一期20万吨/年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50万吨/年聚乙醇酸(PGA)一期20万吨/年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50万吨/年聚乙醇酸(PGA)项目一期20万吨/年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工程检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50万吨/年聚乙醇酸(PGA)项目一期20万吨/年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 50 万吨/年聚乙醇酸(PGA)项目一期 20 万吨/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21〕140号)、《关于长城能化(贵州)有限公司 50 万吨/年PGA 项目一期工程总图及场平设计方案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1〕33 号)批复。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50万吨/年聚乙醇酸(PGA)项目一期20万吨/年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工程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50万吨/年聚乙醇酸(PGA)项目一期20万吨/年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工程检测。
2.2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茶店乡境内的规划工业园区内。
2.3建设规模:清表、土石方开挖、地基预处理、防渗阻隔层、截排洪沟、边坡支护工程。
2.4建设投资:
一标段合同估算金额600万(不含税);
二标段合同估算金额600万(不含税)。
2.5计划工期:510天。
2.6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20万吨/年 PGA 工程场地平整工程检测服务,并提供检测报告。其中:
一、二标段标段招标范围:强夯地基、强夯置换、压实地基检测,以及边坡检测等。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或二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
(3)持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6年以来有地基处理(含强夯)工程检测服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建筑工程或岩土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地基处理(含强夯)工程检测服务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
(2)技术负责人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建筑工程或岩土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地基处理(含强夯)工程检测服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9月 18 日 12 时 00 分至 9 月 24日 16 时 00 分。
4.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9月 24日 16 时 00 分。
5.投标保证金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不分标段,投标人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只需提交5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10月 11日 09:0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7.1开标时间:2021年 10月 11日 09:00。
7.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取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西路38号金阳建设大厦13楼 ;
邮编:550081;
联系人:孙工 ;
电 话: 187*****942;
电子邮箱:sunmk5009.gznh@sinopec.com 。
1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5号金融城9号楼8层;
邮编:210019;
联系人:魏工 ;
电话:***-******** ;
电子邮箱: weixin@sinopec.com 。
11. 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2021年 9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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