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教育网络平台一期招标公告

终身教育网络平台一期招标公告

合肥终身教育网络平台一期项目询价公告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安徽省广播电视大学合肥市分校的委托,即将对合肥终身教育网络平台一期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项目编号:2013CGFZ2389。现该项目的询价函已公开发布。

1)本项目只接受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会员办理联系电话:****-********,联系人:杨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会员报名程序请登陆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www.hfztb.cn)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3)报名后放弃投标的,请在询标时间截止前书面传真告知我中心。

报价时间:2013年12月09日15时00分之前

本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 ****-********

单位: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


以下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询价文件为准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后一次性支付2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免收3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前注:1)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 2) 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3) 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项目说明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施工建设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如对本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谈判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采购中心,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项目说明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1、监理服务范围:对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合肥分校“合肥终身教育网络学习平台”一期建设的施工过程及质量全程进行监理。项目投资总预算:200万元,监理费预算4万元。2、监理主要任务:确保项目实施方按照 “合肥终身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定制开发和数字化学习资源采购、硬件采购、录直播教室建设合同暨招标文件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对承建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配合,确保工程保质、按时完成。监理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制定针对本项目的监理工作计划;对到货软硬件设备逐一进行检查核对;对照项目建设方案,督促承建方提交详细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协助业主方审核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监督工程建设方遵照实施;配合业主方对项目进行验收;对工程安全、信息和知识产权等实施规范的管理(确保业主方数据信息不外泄等)。3、监理服务期限:从项目实施直至最终项目验收,暂定为6个月。4、人员组织保障: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监理服务期间监理工程师应全程驻场,如缺席,处以每天1000元的罚款。如累计罚款额超过合同额的20%,业主方有权终止合同。二、监理内容1、质量控制依据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和设计单位制定的技术规范书,审查、监督、控制各子项目的质量。通过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等措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工程质量。(1)事前质量控制1)了解业主方的业务需求,并将其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2)对招标书的下列内容提出监理意见:?技术和质量的要求;?工程所涉及的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投标单位资格的要求;?验收方法、接收准则;?时间进度的要求;3)对评标的评定标准提出监理意见。4)协助合同编制,对合同与投标书、招标书的符合性提出监理意见。(2)事中质量控制1) 审核承建方提交工程设计方案:?与项目合同、需求的符合性;?关键技术的实现方法、流程及技术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实施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实施组织机构保证;2)对承建方提供的软硬件货物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做验收记录,并经三方签认;对不符合合同或相关标准规定的货物拒绝签认。确保没有被签认的货物不得在工程实施中应用。3)检查承建方项目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4)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措施及方法,并做监理日志。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经确认后监理机构签发监理通知单,报业主、承建方,责令承建方整改。5)及时处理承建方提交的工程中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报业主方批准。6)检查承建方重要工程步骤的衔接工作,做监理日志。7)及时处理变更申请,审核变更的合理性,保证工程总体质量不受影响。8)按照监理细则规定的程序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组织软件工程质量、系统集成质量事故的原因调查、问题分析、问题评估、事故处理;9)若发现实施过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承建方签发停工令,并报业主方,监督承建方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处理承建方的复工申请。(3)事后质量控制1)按照合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流程,协助业主方和承建方完成项目初验和终验。2)协助业主方审核承建方提交的验收计划及其方案,明确验收目标、各方责任、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和验收结果等内容,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3)协助业主方对初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和影响范围,确定整改要求和整改后的验收方式,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承建方。4)监督承建方根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5)与业主方和承建方共同确认初验结果,签署初验合格报告;6)监督系统的试运行,督促承建方解决试运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7)确认项目达到终验条件,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终验。8)对于工程中的关键性技术指标,要求承建方出具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测试机构应经业主方和监理方同意。9)督促承建方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估。10)跟踪各子项目在质保期内的运行状况,督促承建方做好售后服务。2、进度控制审查各子项目进度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通过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措施,确定工作顺序,控制项目进度。(1)事前进度控制1)协助编制项目工作计划,分析工程的内容及过程,对工程进度提出监理意见。2)对工程合同中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时间做出说明,并对业主方的安排提出监理意见。(2)事中进度控制1)审核承建方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各阶段工作成果,签署监理审核意见。2)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确定阶段性进度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作为监理细则的内容。3)审核承建方开工申请,检查工程准备情况,签发开工令,并报业主方签认,通知承建方开始工程实施;4)督促承建方提交阶段性进度计划,审核阶段性进度计划合理性,签署审核意见。5)定期检查、记录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相一致;6)发现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要求承建方调整或修改计划,采取必要措施加快开发进度,以使实际项目进度符合合同的要求。7)当软件开发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详细报告分析原因和提出对策,供业主方采取措施或做出决定。(3)事后进度控制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3、投资控制协助业主方审核和控制项目进度款的申报和支付,保证项目阶段用款计划顺利执行。4、合同管理1)协助业主方与承建方签订合同;2)监督承建方履行合同;3)协助业主方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违约、索赔、延期、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5、信息管理1)及时向业主方反映项目实施的动态信息,提交监理工作情况的工作文档。2)建立全面、准确反映实施阶段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和管理项目各类文档资料。3)完成实施过程中各类工程日志、会议纪要、备忘录、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记录等资料,完成资料的整理、审核和归档工作;4)督促承建方及时完成各阶段设计文档、程序代码、测试记录、变更记录、问题跟踪处理记录等文件的归档工作,按归档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归档,按时完成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监理工作方面的资料)。确保软件工程中各类文件传送的规范化、制度化。5)监理方的文档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监理工作各类文书资料,对监理工作文档、收发文签收登记等进行管理。6、组织协调1)协助业主方划分各方的工作范围和职责。2)监督项目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3)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三、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工信部备案,工信部网站可查);2、参与本项目的所有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工信部备案,工信部网站可查)。3、参与本项目的所有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丰富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监理经验(投标时须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四、人员配备要求:执业资格岗位人员配额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1人(不允许外聘、返聘)总监代表1人(不允许外聘、返聘)合计2人备注:人员配备通则:1、表中所列监理人员配额为最低限度;且在本工程服务期内,不能在其他工程项目上重复任职。2、各类助理人员配额由监理单位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提供。五、其他要求:1、现场踏勘竞标人应认真对现场进行踏勘,对建设场地的地理位置、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察勘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报价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中标后签订监理合同时和实施监理过程中,竞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监理费用的要求。2、 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采用“金额报价”, 最终承诺投标报价(即监理服务费)为一次性包死价,报价文件中确定的最终金额不再根据工程量的增减或工期的调整而变动,成交人最终依据成交金额与采购人签订监理合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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