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化工厂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地质勘察和施工设计(003611c212c1df06408d9e51c426d126e82e)
江西省萍乡化工厂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地质勘察和施工设计(003611c212c1df06408d9e51c426d126e82e)
发布时间:2021-09-17 11:33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萍乡化工厂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已由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萍发改环资字[2021]2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萍乡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萍乡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和施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萍乡市安源区。
2.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萍乡市化工厂厂区占地面积约160亩,本项目将厂区约18.7万立方米污染土壤按照超标倍数进行划分,污染物浓度超过修复目标值5倍以下的约8万立方米污染土壤采用常温热解析技术进行修复,超过修复目标值5~20倍的约4.2万立方米污染土壤采用化学氧化技术进行修复,超过修复目标值20倍以上的约6.7万立方米污染土壤采用异位热脱附进行修复。对约0.93万立方米受污染地下水采用抽出治理技术进行治理修复。并达到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防控措施、监测等。
2.3投资额:本项目设计费为207.99万元、勘察费为单价每延米70元包干。
2.4 计划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合同签定后30天内完成勘察,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7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90天内完成图审。
2.5 招标范围:完成江西省萍乡化工厂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的地质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等所有设计服务内容),提供施工阶段的服务,配合验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环境工程通用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污染修复工程甲级或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
3.4 本项目人员要求:
3.4.1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①勘察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或环保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2以上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5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具有污染土壤治理类(指工业遗留污染场地治理或者生态恢复治理项目)设计业绩,且工程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业绩至少1项。
3.6其他要求:
外埠进赣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外埠进赣勘察设计单位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提供登记有效的网页截图。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3.8.2本项目不接受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明确限制了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且在限制投标人投标期限的企业参加投标。同时,不接受近36个月内(含开标之日)有发生过被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生态环保主管部门通报的违法分包、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等违法行为。
3.9近年财务状况:提供投标人2017~2019年度或者2018~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3.10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被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法定授权委托书、在本企业社保凭证及聘用合同原件。
4. 报名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22日至2021年09月30日(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投标人如遇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变更、答疑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
8.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要求因目前处于疫情防控期,根据《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 23 号》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赣建招[2020]2 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8.1限定现场人数,原则上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8.2本项目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附表), 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8.3(1)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进入开标区不准携带打火机,不准抽烟;(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五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3)认真落实进入人员做好“三验一戴”,即查验体温、查验健康码、查验行程轨迹、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行程轨迹显示14天内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禁止入内,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入境解除隔离的来(返)赣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4最新疫情防控措施以江西省、萍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最新通知为准。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萍乡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
萍乡市招标办电话:****-*******
萍乡市重监办电话:****-*******
萍乡市公管办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萍乡成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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