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及安全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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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及安全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C-********62C)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及安全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及安全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7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及安全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及安全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格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五)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9-18 09:00到2021-09-28 17:30

获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09月18日至2021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7室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现场出售,请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磋商文件购买需现场现金/支付宝支付;2、网上出售,请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磋商公告附件及支付宝转账截图发至项目负责人的邮箱(********87@qq.com),磋商文件需支付宝转账支付(支付宝账号:********4@qq.com,户名:李金楠;转账时需备注:公司名称+62C。)。磋商文件售价:本次招标收取标书工本费500元/本,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9-29 09:3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9-29 09:30

开标地点: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2开标二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及安全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C-********62C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采购需求:本次服务对象是甲方所有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共计174台各级网络交换机、广域网设备,24台安全设备。根据甲方要求增加或者变更对外业务时,及时修改安全设备规则、调整业务地址、测试业务端口,定期对设备巡检,检查设备的工作负荷、运行状态、物理环境。日常需要根据甲方要求,随时调整网络管理平台的管理策略,增加或减少网设备时,需要调整相关配置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
2、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
(二)招标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10%扣除;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6%扣除;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6%扣除;
4、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价格4%扣除;
5、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75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应天大街772号1号楼507室
联 系 人
:李可鑫
电 话
173*****667
电 子 邮 件
********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 安全设备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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