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资产、土地、房屋评估招标公告
经济开发区资产、土地、房屋评估招标公告
抚顺经济开发区资产、土地、房屋评估项目
[ 招标单位:抚顺沈抚新城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启运]
招标代码:********150023 建筑工程|
抚顺经济开发区资产、土地、房屋评估项目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到抚顺相关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资产评估入围单位。
1、本次招标的项目情况为:
(1)招标单位:抚顺沈抚新城管理委员会;
(2)项目名称:抚顺经济开发区资产、土地、房屋评估项目;
(3)项目具体内容: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房产抵押贷款评估等;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资产评估公司(主营业务为资产评估),入围单位入围后须在本地有固定办公场所;
[2]、具有国家资产评估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包括土地或房产评估资质),并且注册资产评估师(或土地估价师、房地产评估师)不少于15名,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工作;
[3]、在执业和年检过程中,年检合格,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4]、具有与委托项目相关的执业经历(有丰富的无形资产经验者优先考虑),且业绩优良;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有诚意合作的投标人,请将下列资料于2013年12月10日下午14时前投递至抚顺经济开发区招投标服务大厅会议室(抚顺经济开发区轻轨李石站北100米)。
(1)机构介绍、执业人员介绍、业务介绍、负责人介绍;
(2)法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副本加盖单位公章);
(3)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三份以往做过的整套资产评估报告(包括一份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提交的材料要求用A4纸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机机构负责人签字。
4、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13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7日在在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发出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5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0日13:30时,递交地点为:抚顺经济开发区招投标服务大厅会议室(抚顺经济开发区轻轨李石站北100米)。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服务中心会议室进行本工程的开标会。
招 标 人:抚顺沈抚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 址:抚顺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 梁顺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经济开发区滨河路西段北方大厦三楼(生命之环北侧)
联 系 人:徐继华
联系电话:***-********
邮 箱:qykfqf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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