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丹东黑沟66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建设项目征收占用林地审查意见的请示
关于丹东黑沟66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建设项目征收占用林地审查意见的请示
丹东市林业局:
根据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丹东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丹东供电公司2017年全市66千伏电网建设项目的批复》(丹发改审批字[2016]36号),东港市林业局对丹东黑沟66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进行了审查,结果和意见如下:
丹东黑沟66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建设项目是国网丹东供电公司2017年全市66千伏电网建设项目中新建变电所之一,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丹东供电公司。
该项目坐落于东港市黑沟镇卧龙村2林班42小班,拟使用林地面积0.2582公顷,按森林类别分,全部地方公益林;按地类分,全部为乔木林;按林地类型分,全部为防护林;林地权属为卧龙村集体所有,拟采伐林木202株,蓄积1立方米,森林保护等级为Ⅲ级,青山保护区位为合理利用区内。
项目建设单位已经与黑沟镇卧龙村完成了各项补偿协议的签订,其中林地补偿116400元,林木补偿51300元,总额为167700元。依据辽财非[2016]191号文件测算,该项目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51640元,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缴纳。
经现场查验该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内,项目区内无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项目所在地不在高速公路和铁路两侧。同时,该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可持续经济的发展,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2017年3月14日至3月22日,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已在黑沟镇卧龙村进行公示,结果无异议。
综上,依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港市林业局认为该项目建设具备使用林地条件。为此,同意上报,请市局审核后上报省厅批准。
东港市林业局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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