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土地储备中心开设土地储备资金专户(含相应资金存放)开户银行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丽水市莲都区土地储备中心开设土地储备资金专户(含相应资金存放)开户银行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丽水市莲都区土地储备中心开设土地储备资金专户(含相应资金存放)开户银行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莲都区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对其土地储备资金专户(含相应资金存放)开户银行选择项目进行招标。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财预执〔2021〕7 号)、《关于印发丽水市莲都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莲财〔2016〕48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丽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莲政办发〔2018〕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的通知》(莲财〔2018〕199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丽水市莲都区土地储备中心开设土地储备资金专户(含相应资金存放)开户银行选择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编号:浙大采招E*******号
4.招标项目内容:对丽水市莲都区土地储备中心开设土地储备资金专户(含相应资金存放)开户银行选择项目进行招标,作为丽水市莲都区土地储备中心资金存放的账户。账户开设期限按相关规定执行。资金存款类别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资金存放服务期限按相关文件或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在丽水市莲都区设有分支机构;
5.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5.3竞标银行所属丽水分行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级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市政府批准;
5.4投标人须提供市(或以上)分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为市(或以上)分行的可不提供〕;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投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竞标银行与最终公款存放的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7.索取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方式、地址及需提交的资料:
7.1获取时间: 2021年09月18日- 09月27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2021年09月27日为本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澄清时间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或答复。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丽青路141号)现场领取。
7.3索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材料: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竞标银行所属丽水分行经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市政府批准的材料);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竞标银行公章。
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8日09:00(北京时间)
9.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青路141号)
10.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8日09: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青路141号)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周女士电话:****-*******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培珍、朱胜男电话:****-*******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14.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d.lssggzy.com/ldweb/
莲都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liandu.gov.cn/zwdt/zfxxgk/
丽水市莲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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