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智芯港·滨海创新创业平台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监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智芯港·滨海创新创业平台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93017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园区监理[2021]090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智芯港·滨海创新创业平台基础设施项目已由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以 津高新审投准【2020】6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海洋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42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32000万元,政府专项债资金:110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3816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海洋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智芯港·滨海创新创业平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规模为381600平方米,总用地面积约3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8.16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提升改造试验孵化中心及试验孵化中心配套设施约23万平方米,新建试验孵化中心及试验孵化中心配套设施约15.16万平方米,同步实施园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额142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原滨海创新创业园暨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东至高压走廊,西至港顺物流汽配城,南至锦江路,北至新北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智芯港·滨海创新创业平台基础设施项目-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提升改造,改造面积为 230000平方米;改造范围为:电表改造、变电站迁移改造、室内、外热力管网提升改造、消防改造、外檐改造、幕墙改造、室内装修改造、室外园林提升改造、屋面改造、12#楼提升改造等。监理服务范围:负责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实行全过程的四控、三管、一协调。总投资额103.95万元。二标段:标段名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智芯港·滨海创新创业平台基础设施项目-东地块新建项目监理,招标范围:东地块新建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 84220 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 84220 平方米,最大单体面 17431.89 平方米,高 22.3 米,地上 4 层,最大跨度 9 米。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内外檐装饰装修、公共部位装饰、室外管网、园林景观绿化等工程。监理服务范围:负责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实行全过程的四控、三管、一协调。总投资额223.1万元。三标段:标段名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智芯港·滨海创新创业平台基础设施项目-西地块新建项目监理,招标范围:西地块新建厂房、办公楼、公寓及配套用房等,总建筑面积74906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59385.85 平方米,地下面积15520.15 平方米;最大单体面34005.08平方米,高 79.1米,地上17层,最大跨度8.7米,基坑深度5.5米,地下1层。结构类型:框架-核心筒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内外檐装饰装修、室内精装饰工程、 室外管网、园林景观绿化等工程。监理服务范围:负责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实行全过程的四控、三管、一协调。总投资额277.15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1年10月20日 至 2026年08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1年10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4年09月01日 至 2026年08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均须提供社保证明。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需提供承诺函);(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均具有投标资格,并岀具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均须提供社保证明。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需提供承诺函);(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均具有投标资格,并岀具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均须提供社保证明。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需提供承诺函);(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均具有投标资格,并岀具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8日 至 2021年09月26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6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9月18日至2021年0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30分 至 12时00分,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获取文件(备注: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资格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海洋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宋庆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塘汉路99号
邮政编码:30000联系人:张工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史作鑫(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华盛广场B座19楼A室
邮政编码:300222联系人:洪静、梅红电话:133*****883
传  真:***-********
日期:2021年09月1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海洋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张工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塘汉路99号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张磊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yqzbz01@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建设和交通局(滨海高新区科技园日新道188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施 基础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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