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水库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大河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改造提升招标公告
大河水库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大河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改造提升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09-18阅读次数:】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大河水库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大河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2、招标控制价:50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述:山东省泰安市大河水库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大河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为山东省泰安市大河水库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大河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具体数量及做法详见招标文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对标的内容的使用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质量合格标准和验收合格标准。行业标准:达到行业相关合格标准要求。地方标准:符合地方相关要求。其他标准:符合服务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1〕181 号、鲁财库〔2007〕32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交付或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6.2 交付或实施地点:泰安市大河水库管理服务中心。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最新标准;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售后:合格标准。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要求等内容: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3天:自2021年9月18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9月2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市大河水库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蒋科长
电话(传真):****-*******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石敢当街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联系人:胡晶
电话(传真):****-*******、178*****937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三合村委东老营房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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