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专用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防汛抗旱专用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防汛抗旱专用车辆采购(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万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万州国资发[2021]1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长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 ,招标人为重庆长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汛抗旱专用车辆采购(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1 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2 建设规模:购买叉车2台、自卸式随车吊1台、厢式排水车1台、皮卡独立集成有厢体排水车1台、多功能送水车1台、皮卡车2台。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31.3万元。
2.4 招标范围:防汛抗旱专用车辆采购。包括本项目采购车辆的货物价格、质保期内的维护、维修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货物的税费(含购置税)、运杂费(上车费、卸车费、运费)、保险费(交货验收前)、上户费、刹车喷淋安装、差旅费、调试费及调试、验收所需的材料费、检测费、培训费等所有费用。(具体详见第五章设备及材料清单)。
2.5 交货期:11月20日前上牌完毕交招标人最终验收。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生产商投标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生产商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叉车制造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
3.1.2 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代理商或经销商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取得自卸式随车吊、厢式排水车、皮卡独立集成有厢体排水车、多功能送水车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对其授权的生产商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提供叉车制造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48万元的车辆供货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长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南滨大道1999号(财富广场)1幢B座第四层 | 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玉龙路766号驿鑫广场(商业)5-1#20-2 |
联系人: | 吴树林 | 联系人: | 冯蜀粤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qq.com | |
邮编: | 邮编: | 404100 | |
联系电话: | 138*****377 | 联系电话: | 136*****621 |
传真: | 传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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