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中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竞价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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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中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竞价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卫生局、纠风办、物价局、药监局、工商局、经贸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按照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关于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药械网上竞价采购的通知》(晋药采组[2006]1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晋药采办[2006]2号)文件精神,全省首批竞价挂网采购药品(抗微生物和抗肿瘤用药两大类5911个品规)的采购价格和零售价格已挂网公布,进入挂网采购阶段。为确保挂网药品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挂网采购的医疗机构:全市31家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名单附后)。

二、第一批竞价药品采购工作
1、从2007年起,全市31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实施方案》的规定,从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http://www.sxyxcg.com ,按照挂网价格采购药品,严禁擅自采购使用与挂网药品同类品规。
2、各医疗机构将选出的药品品种、数量、配送企业情况于2007年1月15日前按照规定格式,从海虹公司http://trade.emedchina.net 交易平台上下载填报,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appy_zzf@tom.com 内,由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统一汇总。
3、省已挂网品种按年度签订合同,未挂网品种按我市2006年度药品、一次性医用耗材、高值医用耗材中标目录按季度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另行通知。
4、允许医疗机构与挂网企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市场需求协商降低挂网价格,省挂网药品采购价格高于我市2006年度中标价格的,仍执行2006年度我市的中标价格;省挂网药品零售价格高于当地市场药店价格的,医疗机构要与供货企业进行协议议价,实行“院店同价”,并将议价结果上报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备案;国家发改委发布新的最高零售价低于本次挂网零售价格的,按国家发改委文件执行。
5、医疗机构要及时清理与挂网药品重复的库存药品,做好挂网药品的入库等衔接工作,防止临床用药出现断档现象。
6、医疗机构必须在60天内向药品供应企业结算药品采购款。

三、暂未挂网竞价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
1、现全省首批挂网竞价药品品种不能满足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用药所需,为了避免医疗机构出现规避网上招标采购和无序采购行为,经请示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同意,其他临床所需的暂未挂网竞价的药品和一次性医用耗材、高值耗材,仍继续执行我市2006年度中标目录价格,医疗机构不得自行采购。
2、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分期分批对临床所需涉及循环、消化、呼吸、神经等15000多个品规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实施网上集中竞价采购。公布的竞价挂网药品、一次性医用耗材和高值医用耗材,各医疗机构应在公布后的第二个季度执行。
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按照文件精神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志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happy_zzf@tom.com

相关搜索:医疗机构 医用耗材招标 竞价排名药品挂网国家发改委 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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