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能源局煤矿安全信息化监控平台升级改造采购93ZC2021C238
招标
贵州省
-
毕节市
-
金沙县
发布:
2021-04-23
截止:--
附件:
0
招
标
正
文
金沙县能源局煤矿安全信息化监控平台升级改造采购93ZC2021C238
@采购公告数据实体
金沙县能源局煤矿安全信息化监控平台升级改造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021-522401-I65-D01-3089
项目概况
金沙县能源局煤矿安全信息化监控平台升级改造采购
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获取
竞争性谈判
文件,并于
202
1
年
4
月
27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93ZC2021C238
项目名称:
金沙县能源局煤矿安全信息化监控平台升级改造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
.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
*******
.00
元
采购需求:煤矿联网数据在线智能侦测系统、操作电脑、门禁、
UPS
电池、空调、网络安全设备等。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
30
个
日历天
完成本项目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3.2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及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
3.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诚信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信用信息:对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内容为(包含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获取竟谈文件之日起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查询截图编制入响应文件中,并须提供具有完整的网址、版权信息
的查询截图;并承诺本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完整清晰)
3.4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查询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此前三年内没有行贿受贿记录,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须提供完整的网址、版权信息的并加盖鲜章。
(完整清晰)
3.
5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公司及公司法代表人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
3.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或
2020
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责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注:审计报告末加盖审计机构公章、三表一注未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均视为无效)或基本开户行的银行
2021
年至今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至出具之日起
2
个月有效)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担保函,并承诺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7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以来任意
三
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原件或加盖税务机关鲜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投标人鲜章)
;
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3.8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声明)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自行声明
)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1
年
4
月
23
日至
202
1
年
4
月
26
日
,
每天上午
8:30
至下午
17:
0
0
(北京时间)
地点: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获取
方式: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
CA
)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事项;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1
年
4
月
27
日
09
点
00
分
,
并于当日
09
点
20
分之前解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谈判,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谈判保证金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
元,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为确保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
2.
谈判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
账
,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否则不能进行《响应文件》的上传。
3.
谈判保证金缴纳
账
户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7*****050
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联系人:财务部
联系电话(传真):
****-*******
4.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
94
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
询问、质疑联系人:
熊伟
询问、质疑联系电话:
158*****422
5.
报价响应时间: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谈判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谈判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
20
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谈判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终报价(第一轮在线报价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