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交通局购买扫描仪邀请公告
凤山县交通局购买扫描仪邀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凤山县交通局购买扫描仪
项目编号:****************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罗美珍138*****082
报价起止时间:2021-09-26 09:00-2021-09-26 09:45
采购单位:凤山县公路管理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扫描仪 | 核心参数要求: (需全部满足) 商品类目: 扫描仪; 响应上门服务时间:30分钟;型号:i1150;是否需要安装:需要;产品类型:馈纸式扫描仪;扫描幅面:A4;最大分辨率 (dpi):600;产品尺寸(长*宽*高) (mm):246×330×162mm;接口类型:USB2.0;光学分辨率:600dpi;扫描元件:CIS;质保时间 (个月):12; 次要参数要求: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 1件 | 2700.00 | 柯达/Kodak |
附件: -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河池市 凤山县 凤城镇 交通局二楼办公室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商务要求 | 1、为确保我方权益,我方要求先审查相关资质,报价时需上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函、质保函、确保本地化售后服务的售后承诺书。未能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作废标处理,我单位将按“供应商虚假响应”向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2、我方要求一次性交货验收,要求供应商预成交后1日内送货上门组织查验产品相关材料是否符合,查验合格后方可施工,确定可以施工再点成交确认函走合同流程。查验不合格作废标处理,产生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所列所有设备系统在签订合同后2天内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若供应商未按时交货,每迟一天,则按全部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若有一件货物未按时到达,按未及时交货处理。 4、报价不接受推荐品牌以外的品牌及型号,需完全满足参数和商务条款要求,按要求提供报价材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对恶意竞价影响实施进度必追责。 5、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更好的现场维保服务,需提供本地化服务。如非本地供应商,需提供本地维保单位维保合同、负责人联系电话以及营业执照,维修到场时间需在1个小时以内。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县外供应商报价无效。 6、所有设备提供免费质量保证期24个月,保修期72个月。 7、设备现场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后,对相关人员免费培训,直至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培训时间及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8、供应商响应报价即为同意全部以上要求,如交付产品与我方需求不符,我单位将按“供应商虚假响应”,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拨打政采云400-881-7190投诉处理,报相关主管部门,按政采云平台“在线询价、反向竞价违约处理规则”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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