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基投资有限公司停车场招租公告

县民基投资有限公司停车场招租公告


寻乌县民基投资有限公司有以下物业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标的:


序号

位置

数量

面积(㎡)

车位数

(个)

招租底价(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备注

1

寻乌县金融商务中心(工行寻乌支行新址)公共停车场

(含内坪、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等)

1

2614.5

60个(室内停车位18个,室外停车位42)

50000

50000

?

二、资格审核:

1.本次租赁权竞租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租人社会声誉较好,诚实守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中,不被列入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竞租人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及经济实力,凡在我县国有资产物业经营中有拖欠租金、违规经营或违反合同条款等行为者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三、竞租事宜:

1.实行公开、多次、限时报价竞价方式,出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2.竞价人的第一次报价不能低于或等于竞标底价,第一次出价低于或等于竞标底价的视作放弃竞标资格,不再进入下一轮出价,出价最高者为中标人,每次加价幅度为50元的倍数。

3.竞租人须交纳竞租保证金(投标当日缴交到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中标后竞租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未中标者无息退还竞租保证金;中标人的租赁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不计息退还。

4.竞价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收取,竞价交易完成后中标人当日须将竞价交易服务费缴至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 5.中标人须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出具中标确认书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当年半年度的房屋租金,否则,作弃标处理并没收竞标保证金。

四、重要提示:

1.以上竞租标的实际面积以竞租人现场查看标的为准,我公司不承担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地差异的责任,不以此调整租赁价,以实地现状进行招租。

2.共同参与竞租的,需提供合伙租赁协议。

3.竞租人必须自觉遵守竞标会场秩序,对不听劝告者取消参加资格。

4.竞租成功后,承租人(1)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从事违法、违纪等经营活动;(2)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3)不得将承租的标的物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4)中标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他人或改变标的物原状,否则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对改变标的物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5)在履约、移交期间应确保标的物得以可靠运行状态及绿化完好率在98%以上;在合同期满后,出租方收回标的物再进行公开招租时,对原承租人的装修费用不作任何补偿;(6)在工作日08:00–18:00期间免费为出租方提供10个停车位,满足出租方工作之所需;(7)需雇请一名保洁人员专门负责出租方指定片区(约800平方米)内的保洁工作,费用(约1500元/月)由出租方协调向相关单位收取;(8)需负责标的物内的各项绿化养护工作,包括:浇灌水、修剪、清除杂草、补栽补种、施肥、喷水农药、病虫害防治和必要的整理,保证绿化效果,并承担由此产生费用(农药、化肥由出租人提供);(9)自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应承担标的物的日常管理、使用、安全、消防、清洁卫生(含公共区域)等责任,严禁超负荷用能,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和责任,均与出租方无关;(10)所租赁标的和公共区域期间必须符合国家及市政相关规定要求,严禁乱搭乱建。

5.租赁期限:3年,停车场租赁合同起止日期为自停车场交付使用之日起共3年。

6.租金按半年支付,实行先付后用,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每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交清下一半年的租金。

五、报名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28日中午12点前截止报名。报名需提供资料:以法人名义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自然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寻乌县新东大道政务服务中心5楼

六、竞租时间:

竞租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下午3点,超过时间未到现场参加竞标的作弃标处理。

七、竞租地点及电话: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0797—*******

?

?

?

寻乌县民基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8日


()
DD000E;
EE000E;
FF000E;

标签: 停车场招租 投资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