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流浪犬捕捉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流浪犬捕捉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流浪犬捕捉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榆林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公园30号楼1单元20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0-08 13: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HX-2021-028

2、项目名称: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流浪犬捕捉项目

3、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4、最高限价:1,300,000.00元

5、采购需求: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流浪犬捕捉项目,1项,采购预算: 1,300,000.00元,项目概况: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流浪犬捕捉项目,共设一个合同标段。,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本项目对中心城区600平方公里范围内流浪犬实施犬只捕捉、收容、寄养、处置(含人员工资、犬粮、捕捉工具、服装、犬舍修缮及租金、车辆及油料费用,做好犬只的防疫工作,提供检验检疫设备、无害化处置)等。(详见谈判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15 17:00:00至 2022-10-1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25〕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货物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货物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且为本公司人员不少于3人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银行开具的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8)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23 17:00:00止

地点:榆林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公园30号楼1单元2001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投标以现场确认和网上投标为准,二者缺一不可。即日起至2021-9-23日 17:00止,同时以下列两种方式获取谈判文件1: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谈判文件。 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窗口,电话:****-*******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供应商开标现场需携带CA锁。供应商须另提供三份(一正两副)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2.请在工作时间内携带投标回执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经办人2021年连续6个月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社会缴纳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陕西恒信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公园30号楼1单元2001)现场确认投标。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0-08 13:30:00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 http: //www. ccgp-shaanxi. ggov.cn/ zcdservice/ zcd/ 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榆林市湖滨南路1号

联系人: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经办

电话:158*****66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陕西恒信榆林周静

电 话:********848

传 真:********84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榆林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公园30号楼1单元2001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执法局 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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