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教学科研综合楼建招标公告

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教学科研综合楼建招标公告

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教学科研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1-09-18标段编号:F********04j21171x01001
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教学科研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教学科研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建金山校区教学科研综合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20】1033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教学科研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20】1207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教学科研综合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21】7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医科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教学科研综合楼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内。

2.3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319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28351平方米;地下附属设施建筑面积3622平方米),主体结构为地上九层,局部四层的框架结构。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建筑、外网、硬化铺装、绿化等室外工程以及教学科研设备购置。

2.4合同估算价:14087.5611万元。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同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具备符合本工程施工能力的人员、资金、设备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资质应在有效期内)。若投标人未办理、变更上述资质,则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和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近三年是指 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2.拟派项目经理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指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人向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项目经理为本招标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且过程中未依法依规履行项目经理变更手续,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即认定其有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原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于2021年1月8日发布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原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为送达给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原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网站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三)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采用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首次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激活使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已办理过内蒙古自治区互认CA数字证书的用户可以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直接登录无需再次注册。具体办理方式可至中心网站(http://www.nmggcztb.cn)“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查阅对应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CA办理操作手册》。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办理CA数字证书。

(四)完成入库及CA数字证书办理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原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http://www.nmggcztb.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中心网站(http://www.nmggcztb.cn)-“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无论何种原因,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潜在投标人由其账户以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海拉尔东路支行,账号:****************663,用户名:史磊,银行机构代码:********1307,须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简写。

(2)招标文件缴费时间:2021年9月22日8:30至2021年9月27日17:00(法定公休日不休息),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六)技术咨询

各投标人在使用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致电咨询。

1、技术支持电话:********00、****-*******

2、现场技术支持: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 6号 9楼 。

(七)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不对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3日10时00分(同开标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投标人需提前进行模拟解密,确保生成的投标文件正确。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在使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投标人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及进行相关操作前,须安装“内蒙古自治区CA及电子签章互通驱动”,可至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新点驱动(内蒙古互通版)》

(二)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三)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1个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 年10月13日上午 10:00;

2、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 6 号内蒙古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楼 9 层开标区。

注:疫情防控期间,请开标现场人员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在此过程中出现违反有关防疫规定的行为,将通知有关部门做出严肃处理。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单位为土默特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医科大学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金山大道

联系人:曾祥吉

电话:****-*******

招标代理: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19006


联系人:彭越、史磊

电话:153*****733

2021年09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楼 教学科研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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