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南北校区商店承包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南北校区商店承包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的委托,就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南北校区商店承包经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
2、项目名称: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南北校区商店承包经营项目。
3、项目编号:********-****4
4、标段的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一标段:学校南校区商店承包经营。
二标段:学校北校区商店承包经营。
每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报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南北校区商店承包经营。
二、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以学年度为准,每学年度暑假开学之日起到次年暑假放假之日止。(具体以教育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商品流通许可证,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从事学习用具、生活用品等范围。
2、所有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健康证;
3、提供无拖欠员工工资记录、无拖欠供应商货款承诺书;
4、具有从事学校商店经营业绩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投标商须出具本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承诺书(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6、投标商须出具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声明书;
7、投标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资料的提交:
1、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和商品流通许可证的复印件;
3、拟投入员工的健康许可证(不少于4人);
4、提供无拖欠员工工资记录承诺书;
5、投标商须出具本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承诺书(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6、投标商须出具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声明书;
7、投标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需加盖投标商公章)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所需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3日18时整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
2、 报名地点:三门峡市湖滨区福地大厦A座1416。
六、履约保证金:开标前投标投标商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叁拾万元整;未中标单位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截至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9月28日9时00分
2、磋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8*****617
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137*****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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