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滕州二期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核滕州二期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核滕州二期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滕州二期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滕州汇中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

CNSC-21HNGS021779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滕州二期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EPC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中核滕州二期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场址位于滕州市西12km处,该地块地势平坦,交通便捷,通讯畅通,适宜项目的建设。

拟建设总容量为30MW的光伏电站,接入一期110kV升压站。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电力部门下达的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电场光伏电场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光伏电场初步设计、用于招标的各类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光伏电场施工图设计、光伏电场竣工图编制、光伏电场概(预)算编制等;

(2)光伏电场设备(除组件、主变、箱变、逆变器外)与材料、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全部设备的试验、安装与调试;

(3)光伏电场土建工程施工、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及对发包人支付和服务、项目工程保险(不包括项目工程一切险),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水保、环保等专项施工监理及验收,消防报建及验收、组织协调并网验收、质量监督验收、试验、电力接入、并网调试、启动及试运行、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竣工验收配合工作等所有手续及费用。提供项目土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环评批复、水保批复、电网接入批复、文物、军事、压覆重要矿产批复等相关纸质正式版前期批复手续文件作为验收的必备条件。同时负责协调农业公司农业设施建设进度,保证农业设施可与整体工程同时投运,符合农光互补复合型光伏项目的要求。

(4)光伏场区、临时道路及集电线路等区域涉及的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赔偿费用(含青苗赔偿费)。

(5)除以上内容外,还需承担所有协调有关费用。

2.5建设/项目地点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姜屯镇

2.6计划工期

2021年12月31日前保证全站并网发电(具备并网条件)。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2)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4)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完成过至少2个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提供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②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机电专业或电力专业),且拥有安全B证,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至少2个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具有总装机容量2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的EPC业绩(不能以送出线路代替),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三年(2018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必须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和报名。

(12)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中核滕州二期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售价:2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

开户单位:

收款账号: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9月18日 18时00分—2021年09月24日 18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10月11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3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闫岩

电话:158*****706

电子邮件:yanyan@puyuan.com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0918


中核滕州二期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滕州二期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滕州汇中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

CNSC-21HNGS021779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滕州二期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EPC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中核滕州二期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场址位于滕州市西12km处,该地块地势平坦,交通便捷,通讯畅通,适宜项目的建设。

拟建设总容量为30MW的光伏电站,接入一期110kV升压站。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电力部门下达的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电场光伏电场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光伏电场初步设计、用于招标的各类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光伏电场施工图设计、光伏电场竣工图编制、光伏电场概(预)算编制等;

(2)光伏电场设备(除组件、主变、箱变、逆变器外)与材料、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全部设备的试验、安装与调试;

(3)光伏电场土建工程施工、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及对发包人支付和服务、项目工程保险(不包括项目工程一切险),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水保、环保等专项施工监理及验收,消防报建及验收、组织协调并网验收、质量监督验收、试验、电力接入、并网调试、启动及试运行、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竣工验收配合工作等所有手续及费用。提供项目土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环评批复、水保批复、电网接入批复、文物、军事、压覆重要矿产批复等相关纸质正式版前期批复手续文件作为验收的必备条件。同时负责协调农业公司农业设施建设进度,保证农业设施可与整体工程同时投运,符合农光互补复合型光伏项目的要求。

(4)光伏场区、临时道路及集电线路等区域涉及的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赔偿费用(含青苗赔偿费)。

(5)除以上内容外,还需承担所有协调有关费用。

2.5建设/项目地点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姜屯镇

2.6计划工期

2021年12月31日前保证全站并网发电(具备并网条件)。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2)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4)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完成过至少2个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提供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②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机电专业或电力专业),且拥有安全B证,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至少2个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具有总装机容量2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的EPC业绩(不能以送出线路代替),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三年(2018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必须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和报名。

(12)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中核滕州二期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售价:2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

开户单位:

收款账号: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9月18日 18时00分—2021年09月24日 18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10月11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3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闫岩

电话:158*****706

电子邮件:yanyan@puyuan.com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0918

标签: 总承包 发电 农光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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