坝营镇排水设施修建工程
坝营镇排水设施修建工程
坝营镇排水设施修建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坝营镇排水设施修建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坝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坝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坝营镇排水设施修建工程,最高限价:459279.35元,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19至2021-09-27,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0-11 09:30,地点为 清河县运河大街92号南院三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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