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贵州省深化惠民生鲜商超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省商务厅关于《贵州省深化惠民生鲜商超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省商务厅关于《贵州省深化惠民生鲜商超

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省商务厅代拟了《贵州省深化惠民生鲜商超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各市(州)和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基础上,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26@qq.com

2.传真:****-********

3.信函:贵阳市延安中路48号世贸广场B区16楼1601室。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贵州省深化惠民生鲜商超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7日。

附件:《贵州省深化惠民生鲜商超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商务厅

2021年9月17日

附件:

贵州省深化惠民生鲜商超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惠民生鲜商超体系建设是重大民生工程,一头连着田间地头的农民,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市民。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的重要讲话精神,打造“合众之力,惠及全民”生鲜商超体系,完善城市商业网络,让农民和市民两头都得实惠,助力乡村振兴开新局,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化提升惠民生鲜商超运营模式和经营理念,推动科学优化布局、补齐设施短板、壮大市场主体、创新服务能力、引导规范经营,坚持保本微利经营,完善提升农产品流通体系,构建更加紧密的产销对接机制,让农民和市民两头都得实惠,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奋力开创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政企联合,形成合力。牢固树立“合力惠民”理念,发挥政府在惠民生鲜商超体系中的主导地位,以政企联合为主,广泛吸收社会资源参与,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稳步推进惠民生鲜商超体系建设,绘就惠民生鲜商超体系“全省一张网”。

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加强顶层设计,化解发展难题。发挥好基层首创精神,总结实践探索成果,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激发改革内生动力。

保本微利,惠及民生。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广贵阳市惠民生鲜商超运营模式和经营理念,通过政策性资金引导推动企业保本微利经营,实现农民得增收、市民得实惠、企业得发展。

利益联结,推动产销。通过政策引导和基础设施建设,有效降低流通成本,降低市场零售价,强化利益联结,推动产销两端良性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三)工作目标

到2023年,全省建成惠民生鲜超市500个,市(州)所在地城区实现惠民生鲜商超全覆盖;到2025年,全省建成惠民生鲜超市1000个,县域城区实现惠民生鲜商超全覆盖。

二、重点工作

(一)复制推广“合力惠民”理念。认真探索贵阳市“三联三创破解难题,共建共营合力惠民”实践,完善提升贵阳市惠民生鲜商超运营模式,提取一批关键数据、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制定一批配套政策、破解一批改革难题、创造一批典型经验,着力强化“合力惠民”理念。

(二)强化公共品牌建设。修订完善惠民生鲜超市建设标准,统一经营业态、统一门头招牌、统一服务承诺、统一价格公示、统一快速检测、统一扶贫销售、统一管理制度要求,强化宣传推广,全方位、深层次、专业化、系统性打造“合力惠民”公共品牌及子品牌体系。严格品牌管理,提升“合力惠民”公共品牌体系市场知名度,在全省惠民批发、惠民便利店、惠民早餐、惠民农贸市场等领域推广使用,挖掘拓展子品牌体系和省外业务,提升品牌影响力、美誉度,并逐步扩大品牌“朋友圈”。

(三)科学优化布局。加强统筹设计,围绕便利消费、便民服务,按照“按需设置、大小适配,均衡布局、全面覆盖”的原则和辐射服务半径500米、市民步行15分钟设置网点要求,通过采取“增量与存量并举、新建与改建结合”模式,率先在人口较为集中的社区周边布局建设惠民生鲜商超,逐步向市辖区、县区推进。以地方平台企业合资、政策优惠补贴、相关费用减免等形式,积极引导经营较为成熟的社区商超、农贸市场转型发展为惠民生鲜商超。新建住宅小区、生态移民小区规划应遵循配套建设、方便使用、统筹开放、兼顾发展原则,在十五分钟便民生活圈预留社区生鲜商超区域,满足惠民生鲜商超门店需求。

(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常态化企业服务机制,加快实现企业一次提交、部门一次办理、结果一次反馈的服务模式。根据地方实际,鼓励以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惠民生鲜商超体系运营企业在城市周边建设生鲜农产品配送中心。充分利用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央服务业资金、省级服务业专项资金、农业农村基金等资金基金,支持全省惠民生鲜商超体系建设。

(五)创新利益联结。按照自愿、公益原则,支持国有流通主体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惠民商超运营主体,在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基础上,适当延长回报周期,降低回报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返租倒包”模式,充分发挥农民在种养殖环节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结构调整、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创造性。继续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畅通产销两端对接,通过减少流通环节和商超房租成本,坚持保本微利经营,有效降低物价,让农产品不仅卖得出去而且卖出好价钱,让农民和市民两头都得实惠。

(六)鼓励市场主体多元化。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以市场化模式,引导国有平台企业深度探索惠民生鲜商超体系建设。以国有合资、地方参股等形式,积极引进华润万家、钱大妈等省外大型连锁商超入黔参与或加盟惠民生鲜商超体系。鼓励贵州蔬菜集团、贵阳农投、贵州合力、贵阳星力等本土龙头企业参与市州惠民生鲜商超建设,广泛择优吸收国有和社会资本投入,形成良性竞争和激励机制。

(七)健全运管机制。省、市(州)组建惠民生鲜超市运营管理公司,健全惠民生鲜超市监管体系。强化对合作企业的遴选,建立健全准入退出机制,提高合作企业准入条件,将其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门店数量、营业收入、供应链体系完善程度、员工及管理人员等纳入重点考核指标。加强人才引进和行业培训,积极打造以国有平台、行业前列企业为龙头的合作企业队伍,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能力。

(八)补齐流通链条。加速推进全省农批市场提质赋能,加快产地专业市场建设,积极培育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加快推进农批市场公益性建设,增强保供稳价和综合服务能力。着力推进赤水、正安、玉屏、从江(洛香)、独山、兴义、盘州、威宁等8个出省重要枢纽农产品集散中心和毕节、兴义、都匀3个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集配分中心建设。推动惠民生鲜超市承建企业同基地建立合作关系,通过直采、农超对接等模式打通生鲜品类的产供销环节,形成产业闭环,最大限度缩短生鲜商品产业链,降低物流、仓储和损耗成本,搭建“贵州农产品网上批发市场”,减少流通环节,架起“从田间地头直达百姓餐桌”的绿色农产品流通供应链。贯彻落实全国《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产品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九)强化公益性农产品流通网点规划。推广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益性农产品零售网点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成功经验,开展配建专项执法行动,对不按规定配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严格执法,确保新建改建居住区公益性农产品流通网点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无偿移交后用于惠民生鲜商超建设。

(十)支持物业划转和回购。引导国有企业积极参与,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充分利用存量房屋、场地,通过租赁、参股等市场化方式,参与惠民生鲜商超建设运营。同时支持省属国有企业物业通过无偿转租等形式对省、市(州)、县(市、区)“合力惠民”经营主体给予政策优惠支持;支持市(州)、县(市、区)国有物业对当地运营“合力惠民”生鲜商超的经营主体给予政策优惠支持。推动国有产权农贸市场改建为惠民生鲜商超或提质增效改造为惠民集贸市场。支持“合力惠民”经营主体分期分批回购现有门店物业建设惠民生鲜超市。

(十一)创新服务能力。建立惠民生鲜商超体系大数据监管平台和大数据指挥调度中心,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惠民体系各商超的商品进行品种、价格、库存等方面的监控和调控。完善指导价的形成机制,定期采集省内各大市场的产品价格,确保定价合理。健全市场预警和机制,对违规高价出售、缺货脱销问题及时预警、及时处置。建立统一投诉渠道,广泛邀请热心市民、媒体记者,对惠民体系进行价格、运营、质量等方面的正面监督,提高惠民生鲜商超为民服务水平。

(十二)引导规范经营。以满足居民一站式买菜需求为目标,按照粮油类足量、生鲜类平价、水产类保质的原则,以惠民生鲜商超体系网络为基础,高效合理配置产品存量及价格,确保米袋子安全、菜篮子丰富、果盘子新鲜,满足高中低端各类消费需求。加强惠民生鲜食品安全网络及产品溯源系统建设,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督促各商超主体与“贵州省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对接,及时按要求上传食用农产品信息等数据,确保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省商务厅厅长任副组长,省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惠民生鲜商超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惠民生鲜商超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和运行机制,强化工作专班建设和日常调度,推进工作落实。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惠民生鲜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抓好惠民生鲜商超体系建设,把惠民生鲜商超体系建设纳入本地政府年度十大民生工程体系,由“一把手”亲自安排调度,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好落实,比照省级成立相应机构,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建立机构、加大投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整合财政资金、相关金融政策和国有物业资源,对开展惠民生鲜超市建设企业给予租金补贴、贴息贷款或回购回租;对开展惠民生鲜超市建设企业自建冷链集配中心或合作企业建设的冷链集配中心,统筹中央、省及本级财政资金积极予以支持。

(三)强化部门协作。省惠民生鲜商超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惠民生鲜商超体系建设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加强协作配合,按照工作职责出台支持惠民生鲜商超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制定实施细则或办法,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出台和形成的文件、资料、信息要及时报送省惠民生鲜商超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督促考评。充分发挥省惠民生鲜商超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职能作用,强化考核问责,加大绩效考评和督促检查力度,加强对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估,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估。将考核结果纳入全省目标绩效管理体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体系建设 商超 生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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