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公告[0] 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盱眙县行政审批局 以 盱审批备{2020}23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盱眙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基地西接金源南路,南接天鹅湖路。 2.2 工程规模: 总用地面积5764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56608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4074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5941平方米),1#楼卫生应急服务中心8372平方米、2#楼疾病控制中心8132平方米、3#楼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病房楼22384平方米、4#楼社区卫生中心1856平方米,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主体、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含精装修)、消防通风、智能化、三网、受电工程(含接入工程)、配电房及室外雨污管网、景观附属、绿化工程、保健院、疾控中心试验室及污水净化工程等与本项目相关工程的所有监理。 2.3 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包含不限于提供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经济成本控制、组织协调、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监理服务;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4 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48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图纸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两年),延期不予增加监理费; 2.5 监理合同最高限价:438.76万元 2.6质量要求:备案合格 2.7付款方式:桩基工程完成后付合同价的5%;地下室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0%;1#、2#主体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0%;3#、4#楼主体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10%;所有工程装饰装修完成并验收合格合同价的10%;配套(含附属)工程完成后付合同价的10%;初步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15%,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待质量缺陷期满24个月后一次性付清。 2.8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无条件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10%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限:工程中标价的10%,合同签订前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返还(无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备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至少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各1人);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不少于3人,且均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所在省级(直辖市)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组成员在建工程的要求: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9 其它要求: 3.9.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9)投标企业近两年内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9.2 授权委托人及监理组成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21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9.3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155*****1001.png">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平台查询投标人(主要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58.213.147.230:7001/Jsjzyxyglpt/faces//public/zhcx3/ryzjList.jsp?dataType=ht-ryzjxx&menucode=019005)中查询不得有在建工程,以上查询信息有在建工程或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 2021年9月18日8 时30分至2021年 9 月28日17时30分; 。 5.2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155*****8002.jpg">http://222.184.89.82:9000/haztbhy/HuiYuanInfoMis_HuaiAn/Pages/SSO/login.aspx)电子化交易登陆入口,使用经认证的CA锁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89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0、153*****178。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方式投标截止为2021年10月20日上午9:0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淮 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统 ( 登 录 淮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 “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asggzy.com/EpointWeb/)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国庆联 系 人:吴小玄 电话:****-******** 电 话:152*****2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