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校区引进建设经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招标公告
东、西校区引进建设经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
二、项目地点及要求:本期在广西生态职院东、西校区,充电桩和智能充电插座安装总数各为20台。其中在东校区,安装10个智能充电插座和在第二办公楼前停车场,安装7KW交流充电桩10台;在西校区,安装10个充电插座和在大学生活动中心羽毛球馆一侧停车场,安装大于或等于60KM直流充电桩2台及7KW交流充电桩8台。
三、建设、经营时间:要求于2021年11月1日前交付使用,经营时间为10年。
四、建设、经营方式:公开招标引进外来投资机构,自行投资建设并经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中标方向学校上缴电费。由中标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办理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证照,自主经营同时接受学校的监督管理。
五、经营内容:在学校指定的地点安装充电桩和智能充电插座,只限于经营新能源汽车、两轮电动车充电项目。
六、投标人资格:为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的《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主体推荐名录库入库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七、报名方式:2021年9月24日17时前各投标人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含联系方式)、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形成电子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6@qq.com,逾期不候。学校后勤管理处审查报名资料,将《评分办法》发给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
八、投标文件组成: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签字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2.充电桩整机省级(含省级)部门颁发的注册备案证书及检验报告复印件(盖生产厂家公章)。3.成功案例,以合同(协议)复印件为准,加盖公司公章,不少于5份;4.充电桩运营方案和施工方案各一份;5.为学校校企合作单位须提供与校方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复印件(盖公章);6.如充电设备为本单位自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依《评分办法》组织相关材料并按上述内容顺序A4纸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一式五份。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于2021年9月30日9:00前将投标文件交到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后后勤管理处209室,逾期不予接收,不支持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不接收未通过报名审查的单位的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1.以信封密封现金的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人民币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评审小组确认中标单位后,除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不现场退回,其余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回,中标单位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回,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
十二、中标人确定:成立评标工作小组,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审计室、汽信学院、工会、后勤管理处各派代表一人组成,由后勤管理处牵头组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办法确定,总分最高分者中标,在学校官网公布。
十三、说明:1.学校仅提供场地,不参与充电桩项目投资、经营管理,投资方自担投资风险;2.中标方只限于在学校指定的地点自费安装充电桩、智能充电插座、电表和布置相应线路等附属设施并自行经营,同时接受学校的监督管理;3.附件:《校内充电桩场地租赁合同书》为样版合同,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办公楼信息公告栏及校园网http: //www.gxstzy.cn发布。
十五、业务咨询:学校后勤管理处甘国原,手机号:137*****211。
附件:校内充电桩场地租赁合同书(样版)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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