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采暖用油项目招标公告

2021-2022采暖用油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1-09-18 00:00:00原文链接地址
(2021-2022采暖用油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2022采暖用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2-00172
项目名称:2021-2022采暖用油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 交货时间:一年(根据用户需要24小时内供货到位)

  2. 履约地点:沈阳市和平区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本次采购采取分批付款的结算方式,由采购单位验收后,按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

  4. 货物名称、数量、货物用途、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5.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参数供货,质量、安全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6.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包含成本、运输费、包装费、劳务费、保险、利润、税金及涉及到该货物到场的一切费用。

  7. 验收标准及方法:合格

  8.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期限为履约日:一年(根据用户需要24小时内供货到位)。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后1年。

    采购需求:

    该项目报价为报整体优惠率。(详见“投标报价说明”)

    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根据用户需要24小时内供货到位

    油指标必须达到或优于以下标准,中标后按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要求

1

油采购

一、质量要求

1.柴油的理化性质:要求柴油的十六烷值高、燃烧性能好、含硫量低、对燃油锅炉不起腐蚀作用。

2.柴油的质量标准:要求必须达到国家GB252--2000标准。

二、服务要求

1. 供货时间:采取分批供货,供货方式:要求中标供应商接到用油单位需求通知书后,必须保证在24小时内将所需油品按要求、按数量送达到指定用油地点,确保满足用油单位的需求。

2. 招标文件给出的货物需求量可能与实际供应量略有偏差,采购人有增加或减少货物总量的权利,并按实际供应量进行结算。

三、其他要求

1. 在未公布中标结果前,采购人有可能通知供应商缴纳油质检验费,此费用将用于对供应商提交的油样检测。

2.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并接受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小组随时对其提供的油品进行抽检。

3. 供应商必须保证油品及供油安全。供应商为采购人供油及因油品引发的一切安全问题及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危化品车辆必须手续齐全性能良好,载荷标准不可超重,卸油管要求专用透明可视防静电配置。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根据用户需要24小时内供货到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成品燃油销售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27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号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纸质投标文件,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电子文件并录入报价,在开标时配合解密,各供应商可自行携带电子设备现场解密,也可以由公司其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各供应商应在开标时现场提交一份电子文件做备份投标文件(U盘或者光盘),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该备份文件仅在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规定时经技术鉴定并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作为评审依据。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与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2份。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沈阳市和平区委党校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3号305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66@qq.com
开户行:建行沈阳滑翔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杨
电话:***-********

标签: 采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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