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公安局智能安防系统设备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讷河市公安局智能安防系统设备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讷河市公安局智能安防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讷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按照讷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讷河市公安局智能安防系统设备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需求由采购人提供,已经过专家论证,招标文件经过采购人确认,现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公开发布,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讷河市公安局智能安防系统设备

1.2项目编号: NHZFCG-2021-091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预算:3,398,744.90元(超预算报价为无效投标)

1.5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2.2具备该项目生产或经营资质的投标人;

2.3投标人须提供如下相关资质文件原件;

2.3.1合一的营业执照;

2.3.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代表身份证;

2.3.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2.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系统内部的通报、行政处罚的声明函;

2.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http://hljcg.hlj.gov.cn/);

2.3.6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供应商自行提供其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所查询的本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列入以上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无效,结果查询时间要在本项目公告发出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内,开标当日核实。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四部分);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技术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所在清单目录页(最新一期)截图影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节能清单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jnhb/jnhbqd/。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7、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取消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7日,投标人可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讷河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http://www.hljcg.gov.cn/xwzs!index.action)下载招标文件。

8、开标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1日上午10时30分整。

8.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2021年10月11日上午10时30分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讷河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8.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9、 采购人名称:讷河市公安局

9.1采购人联系人:郑晓峰189*****566

9.2采购人地址:讷河市政务大厅三楼

10、采购机构名称:讷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10.1采购机构地址:讷河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10.2采购机构联系人:张锴 关富敏****-*******

讷河市公安局

讷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安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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