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沙溪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明溪县沙溪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明溪县沙溪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服务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明溪县沙溪乡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大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350421]FJDC[CS]*******、明溪县沙溪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明溪县沙溪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0-08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21]FJDC[CS]*******
项目名称:明溪县沙溪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元
磋商保证金:15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1301-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1(项) | 否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部署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实现明溪县沙溪乡各项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编制明溪县沙溪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推进沙溪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工作顺利实施。 | 75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特定要求描述: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土地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因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暂未核发,且考虑全国性规划编制单位的城乡规划资质或土地规划资质有效期普遍到期并未重新核发,要求投标人在2019年度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土地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该证书有效期限须至2019年1月1日之后(含当日))。
(2)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描述: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证明书(后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后附法人代表、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出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方代表还应随身带CA电子证书(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3)明细:联合体描述:(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该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该协议书须有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明确约定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计划承担的份额和分工责任的说明。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包项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包项投标,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合同包项投标的, 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又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合同包项投标的,相关联合体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 (4)联合体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评分。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联合体协议的原件扫描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纸质投标文件副本附联合体协议复印件。(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详见招标文件。2、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9-22至2021-09-28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0-08 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10-0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明溪县沙溪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沙溪乡沙溪村188号
联系方式:187*****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大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永安市南山路2号12幢201室
联系方式:133*****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原
电 话:133*****787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大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大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09-22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