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本级】枣庄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枣庄市本级】枣庄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枣庄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一、采购人: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地址:薛城区光明大道3699号(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 ||||||||||
联系方式:****-*******(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 ||||||||||
采购代理机构:龙达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薛城巨山街道金鼎公寓 | ||||||||||
联系方式:133*****656 | ||||||||||
二、采购项目名称:枣庄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更新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40 |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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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磋商文件 | ||||||||||
1.时间:2021年9月22日9时0分至2021年9月27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 ||||||||||
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录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或谈判)。网上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 ||||||||||
4.售价:0 | ||||||||||
四、公告期限:2021年9月22日 至 2021年9月26日 |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10月9日9时30分至2021年10月9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3、电子版投标文件网上递交: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zggzy.com)电子投标系统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特殊情况除外)。供应商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10月9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龙达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33*****656 |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十、疫情防控1、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参与开标时,所有供应商人员均必须持有开标时间倒推7天内合法医疗机构或疾控部门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完成注射新冠疫苗证明进场,佩戴口罩持有无疫情隐患的“三码”进场(精简参加开评标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2、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接触史的来枣、返枣人员必须持有7天内我市合法医疗机构或疾控部门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场。3、本项目所有开标人员实行“三码”查验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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