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镇湖街道办事处关于镇湖街道城市管理勤务指挥中心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镇湖街道办事处关于镇湖街道城市管理勤务指挥中心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镇湖街道城市管理勤务指挥中心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3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N-G-068
项目名称:镇湖街道城市管理勤务指挥中心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零陆万贰仟伍佰伍拾元肆角伍分(¥*******.45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零陆万贰仟伍佰伍拾元肆角伍分(¥*******.45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采购清单:
1.近年来,随着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智慧城市成为一种新型信息化的城市形态。国家、省、市陆续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u201c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u201d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江苏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等一系列重大的政策文件,明确要求各地推进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建设,统筹城市发展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利用,大力推动互联网+与大数据的发展和应用,打造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城市管理新模式。
各综合执法中队的勤务指挥中心,作为城市管理的一线单位,更需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通过借鉴国内外先进国家和先进城市在智慧城管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确立\u201c人性化服务,智慧化管理\u201d的发展战略,立足治安、服务社会,统筹推进资源共享、智慧管理、社会服务等功能建设,争取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提升镇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的综合决策能力、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实现基础支撑平台化、内外部信息共享化、管理智慧化。
2.建设内容
本次建设涵盖镇湖勤务指挥中心的显示系统、拼控系统、发言扩声系统、综合安防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机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综合执法监控、装饰安装材料部分等其他配套设施。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显示系统 | 1套 | 详细技术参数见采购文件 |
2 | 拼控系统 | 1套 | |
3 | 发言扩声系统 | 1套 | |
4 | 综合安防系统 | 1套 | |
5 | 计算机网络系统 | 1套 | |
6 | 机房系统 | 1套 | |
7 | 综合布线系统 | 1套 | |
8 | 综合执法监控 | 1套 | |
9 | 装饰安装材料部分 | 1套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9月27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u201c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u201d网站\u2014\u201c政府采购登录\u201d\u2014\u201c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u201d\u2014\u201c供应商\u201d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u201c报名\u201d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u201c编辑\u201d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
(2)CA办理咨询电话:****-********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4,********6;咨询电话:139*****964。
四、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现场提交;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3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K501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u201c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u201d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规定执行。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u201c苏康码\u201d并事前确认是否为\u201c苏康码\u201d绿码,因未持\u201c苏康码\u201d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七、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镇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镇湖街道东城路350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旻翔、陆梦吉
电 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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