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安市医疗机构第四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第二次报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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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企业:
延安市医疗机构第四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开标以后,领导小组和管委会,陆续收到了部分企业要求二次报价的申请,经延安市药品招标领导小组及管委会研究决定,为了更好让各投标企业公开、公平、公正的参与招标竞争,切实解决延安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以及贯彻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领导指示精神,现决定同意各投标企业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的原则是:
1. 企业自愿,各投标企业均可进行二次报价,不愿意二次报价的企业,仅需对第一次报价进行二次确认即可,仍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2.需要二次报价的企业,在二次报价时不得删除和增加品种、规格、剂型。必须对企业全部品种规格均进行二次报价(或维持原价),如出现缺如或增加将被视为投标资格放弃,后果自负。
3.二次报价不能涨价,如遇涨价,该条信息无效,仍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4.报价仍以软盘报价+纸质报价进行。
5.各投标企业均须从盛鑫药械招标网上下载“延安市医疗机构第四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第二次报价(确认)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签字)同二次报价一起递交招标公司。
6.截至时间:西安:2006年12月19日12:00,地点:陕西盛鑫药械招标公司 。
延安:2006年12月19日18:00,地点:延安市凤凰宾馆308室。
事务联系电话:西安,***-********;延安:****-*******

延安市医疗机构第四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第二次报价信息确认表.doc

延安市医疗机构第四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延安市医疗机构第四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委会
陕西盛鑫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相关搜索:医疗机构 药品招标采购 开标程序 投标书药品管理法 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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