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行政中心中央空调机组等改造咨询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盐城市行政中心中央空调机组等改造咨询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盐城市行政中心中央空调机组等改造
咨询设计服务项目
盐城市行政中心
2021年09月22日
总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
第二章 磋商须知…………………………5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6
第四章 项目需求…………………………21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3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5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行政中心中央空调机组等改造咨询设计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7万元
4.最高限价:27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为无效报价。
5.服务内容:
5.1、项目需求
该采购项目拟对盐城市行政中心中央空调冷热源设备改造换新设计工作选择专业设计服务单位,相关工作范围:项目前期考察调研服务、机房内所有设备(含溴化锂主机、冷冻及冷却水泵、水处理设备、换热机组但不限于)及屋面冷却塔的更新选型设计,机房设备智能化控制系统设计,机房功能布局的优化调整设计,整体机房的消音降噪处理设计等;以及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配合采购人全程做好跟踪伴随技术顾问式服务。
5.2、工作内容
a)项目伴随考察服务:投标人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成套提供考察单位人员联系、考察路线规划及考察过程中的讲解等服务事项,考察出行车辆及司机的费用、出行期间住宿及餐饮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具体考察需求如下:
考察时间约为5~6天,考察地点范围为江浙沪鲁等地区。投标人应安排几种不同冷源形式的水系统中央空调实例供采购人考察,冷源形式如:溴化锂机组、离心式机组等;热源形式如:蒸汽汽水换热、燃气锅炉等;冷却塔形式为:低噪音轴流风机型冷却塔、喷雾型冷却塔等。特殊要求备注:考察时需要能够看到各类设备正在使用时的状态。
b)初步方案评审服务:考察结束后,投标人需根据考察结果,协助出具详细考察报告,辅助采购人制定方案,细化方案对比;负责组织不少于五名机电专业相关专家(暖通空调专业正高级职称、省级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前往采购人所在地进行初步方案评审,专家聘请费用、交通及食宿费用、会议场地租赁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c)深化设计服务:待采购人确定初步方案后,投标人需根据改造初步方案提供深化设计服务,包括改造工程现场勘查,及深化方案的图纸绘制(含机房内所有设备(如冷水主机、冷冻及冷却水泵、水处理设备、换热机组等)及楼顶冷却塔的更新选型设计,机房设备智能化控制系统设计,机房功能布局的优化调整设计,整体机房的消音降噪处理设计等)专业工作服务;
d)深化设计评审服务:深化图纸设计完成后,投标人需组织不少于五名机电专业相关专家(暖通空调专业正高级职称、省级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前往采购人所在地进行最终图纸评审,并根据最终评审要求完成施工图纸的完善,及后期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交底、辅助项目技术审定等技术服务;专家聘请费用、交通及食宿费用、会议场地租赁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6.工作进度要求
a)项目伴随考察服务需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b)初步方案评审服务需于2021年11月5 日之前完成;
c)深化设计服务需于2021年11月25日前完成;
d)深化设计评审服务需于2021年12月5 日前完成。
7.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单位必须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竞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发放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报价截止时间止。
发放方式:网上下载,网址:http://swglj.yancheng.gov.cn/
联系人: 陆卫东 电话:****-********,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南新区世纪大道21号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 月30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24楼东会议室
进入市行政中心的投标人员需符合进入市行政中心区域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具体要求需提前确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 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24楼东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形式且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文件接收地点。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 4 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
联 系 人: 陆卫东
联系电话:****-********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采购文件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在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五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磋商文件的解释
7.1 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信证明文件”。
4、磋商响应报价表
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费率)应包括磋商供应商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调研费、设计费、管理费、差旅费、验收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文件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
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采购人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采购人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采购人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 磋商小组由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有关规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5同一项目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技术方案最优、各方面人员配备最齐全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6.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6.1.4 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磋商小组认为最后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磋商小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3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4.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2.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2.4.4提起质疑的日期;
2.4.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代理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5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代理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将在收到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天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鼓励采购人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乙方响应文件等。
第二条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 元。合同价包括乙方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调研费、设计费、管理费、差旅费、验收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第三条 质量及周期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合格等级,并保证设计成果通过甲方及专业机构审查。
2、质量目标:施工图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3.服务内容:
3.1、盐城市行政中心中央空调机组等改造咨询设计服务项目,该项目拟对盐城市行政中心中央空调冷热源设备改造换新设计工作选择专业设计服务单位,相关工作范围:项目前期考察调研服务、机房内所有设备(含溴化锂主机、冷冻及冷却水泵、水处理设备、换热机组但不限于)及屋面冷却塔的更新选型设计,机房设备智能化控制系统设计,机房功能布局的优化调整设计,整体机房的消音降噪处理设计等;以及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配合甲方全程做好跟踪伴随技术顾问式服务。
3.2、工作内容
a)项目伴随考察服务:乙方需根据甲方的要求,成套提供考察单位人员联系、考察路线规划及考察过程中的讲解等服务事项,考察出行车辆及司机的费用、出行期间住宿及餐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具体考察需求如下:
考察时间约为5~6天,考察地点范围为江浙沪等地区。乙方应安排几种不同冷源形式的水系统中央空调实例供甲方考察,冷源形式如:溴化锂机组、离心式机组等;热源形式如:蒸汽汽水换热、燃气锅炉等;冷却塔形式为:低噪音轴流风机型冷却塔、喷雾型冷却塔等。特殊要求备注:考察时需要能够看到各类设备正在使用时的状态。
b)初步方案评审服务:考察结束后,乙方需根据考察结果,协助出具详细考察报告,细化方案对比,辅助甲方制定方案;组织不少于五名机电专业相关专家(暖通空调专业正高级职称、省级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前往甲方所在地进行初步方案评审,专家聘请费用、交通及食宿费用、会议场地租赁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c)深化设计服务:待甲方确定初步方案后,乙方需根据改造方案提供深化设计服务,包括改造工程现场勘查,及深化方案的图纸绘制(包括机房内所有设备(如冷水主机、冷冻及冷却水泵、水处理设备、换热机组等)及屋面冷却塔的更新选型设计,机房设备智能化控制系统设计,机房功能布局的优化调整设计,整体机房的消音降噪处理设计等)专业工作服务;
d)深化设计评审服务:深化图纸设计完成后,乙方需组织不少于五名机电专业相关专家(暖通空调专业正高级职称、省级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前往甲方所在地进行最终图纸评审,并根据最终评审要求完成施工图纸的完善,及后期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交底、辅助项目技术审定等技术服务;专家聘请费用、交通及食宿费用、会议场地租赁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工作进度要求
a)项目伴随考察服务需于2021年 月底前完成;b)初步方案评审服务需于2021年 月 日之前完成;c)深化设计服务需于2021年-月-日前完成;d)深化设计评审服务需于2021年-月-日前完成。
5、深化设计图纸出图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a、结构提供设计施工说明,基础平面图,加固图纸(如需要),校核设备运输线路荷载技术评估报告(主机与冷却塔的运输与安装)。
b、暖通专业,提供设计施工说明,机房设备与管线平面布置图,机房设备安装大样图,机房供热供冷系统原理图,管道交叉部位安装大样图,详尽的设备材料表。如采用电热锅炉要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要求等。
c、电气智能化专业,提供设计施工说明,机房各用电设备配电线路图,机房照明、消防等用电线路图,各用电回路系统图。智能化根据暖通专业设计要求与设备使用维护管理要求,提供设计施工说明,自控线路图与原理系统图,详尽设备材料表等。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服务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知识产权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乙方提交的全部成果资料其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第六条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甲方的要求。服务期满前,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文档资料,并配合甲方做好与本项目相关任务的衔接工作。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于本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
第八条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方式:
3.1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并经甲方确认,付服务设计费的70%;
3.2余款在施工单位报送结算,经最终审计结束后一年内结清。以上付款均无任何银行利息。
注:每次付款需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乙方权利和义务
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选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确保能通过甲方等相关部门的审查。
2.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应向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实际损失的,还应按《合同法》规定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3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承担5000元/天的违约金。
2.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给予赔偿。
2.5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负责解决。
2.6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设计图纸会审,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参加竣工验收。
2.7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设计工作全部转包给第三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付的设计费,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8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交给甲方的各项设计成果和咨询意见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名称权等各项权利),也不会违反相关强制性法律规定,否则乙方应立即纠正侵权或违法事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有上述事由发生,乙方应依甲方选择:1)修改设计成果至不侵权;2)终止设计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同时,发包方不得强制要求设计方采用涉及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名称权等各项权利)及违反相关强制性法律规定的内容进行设计。
2.9施工期间,乙方要随时做好工程的跟踪服务工作,确保接到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处理处理设计和施工问题,若8小时内处理处理设计和施工问题不能处理处理设计和施工问题,则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赶到施工现场处理设计、施工问题。若发生一起上述行业,每次或每12小时扣除设计费1000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2.10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实际工程需要勘查的,则勘查工作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具有勘查资质的,乙方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完成勘查工作),勘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盐城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有关附件以及乙方响应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正本一式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五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对盐城市行政中心中央空调冷热源设备改造换新设计工作选择专业设计单位,相关工作范围:包括机房内所有设备(如溴化锂主机、冷冻及冷却水泵、水处理设备、换热机组等)及屋面冷却塔的更新选型设计,机房设备智能化控制系统设计,机房功能布局的优化调整设计,整体机房的消音降噪处理设计等;以及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配合甲方全程做好跟踪伴随技术顾问式服务。
二、项目内容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a)项目伴随考察服务:投标人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成套提供考察单位人员联系、考察路线规划及考察过程中的讲解等服务事项,考察出行车辆及司机的费用、出行期间住宿及餐饮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具体考察需求如下:
考察时间约为5~6天,考察地点范围为江浙沪鲁等地区。投标人应安排几种不同冷源形式的水系统中央空调实例供采购人考察,冷源形式如:溴化锂机组、离心式机组等;热源形式如:蒸汽汽水换热、燃气锅炉等;冷却塔形式为:低噪音轴流风机型冷却塔、喷雾型冷却塔等。特殊要求备注:考察时需要能够看到各类设备正在使用时的状态。
b)初步方案评审服务:考察结束后,投标人需根据考察结果,协助出具详细考察报告,辅助采购人制定方案,细化方案对比;负责组织不少于五名机电专业相关专家(暖通空调专业正高级职称、省级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前往采购人所在地进行初步方案评审,专家聘请费用、交通及食宿费用、会议场地租赁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c)深化设计服务:待采购人确定初步方案后,投标人需根据改造初步方案提供深化设计服务,包括改造工程现场勘查,及深化方案的图纸绘制(包括机房内所有设备(如冷水主机、冷冻及冷却水泵、水处理设备、换热机组等)及楼顶冷却塔的更新选型设计,机房设备智能化控制系统设计,机房功能布局的优化调整设计,整体机房的消音降噪处理设计等)专业工作服务;
d)深化设计评审服务:深化图纸设计完成后,投标人需组织不少于五名机电专业相关专家(暖通空调专业正高级职称、省级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前往采购人所在地进行最终图纸评审,并根据最终评审要求完成施工图纸的完善,及后期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交底、辅助项目技术审定等技术服务;专家聘请费用、交通及食宿费用、会议场地租赁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三、质量标准及质量目标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合格等级,并保证设计成果通过甲方及专业机构审查。
2、质量目标:施工图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四、设计时间要求
a)项目伴随考察服务需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b)初步方案评审服务需于2021年11月5 日之前完成;
c)深化设计服务需于2021年11月25日前完成;
d)深化设计评审服务需于2021年12月5 日前完成。
五、深化设计图纸出图项目
a、结构提供设计施工说明,基础平面图,加固图纸(如需要),校核设备运输线路荷载技术评估报告(主机与冷却塔的运输与安装)。
b、暖通专业,提供设计施工说明,机房设备与管线平面布置图,机房设备安装大样图,机房供热供冷系统原理图,管道交叉部位安装大样图,详尽的设备材料表。如采用电热锅炉要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要求等。
c、电气智能化专业,提供设计施工说明,机房各用电设备配电线路图,机房照明、消防等用电线路图,各用电回路系统图。智能化根据暖通专业设计要求与设备使用维护管理要求,提供设计施工说明,自控线路图与原理系统图,详尽设备材料表等。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磋商小组
本采购项目磋商小组的评委由相关的专家、采购人代表等有关人员构成。
二、定标原则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根据总得分高低排列各投标人次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选取1名成交候选人。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评标标准
本项目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15分 | 按照财库〔2007〕2号文件规定,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5,小数点保留两位。 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盐财购【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本项目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2 | 投标人能力 | 25分 | |
2.1 | 投标人管理体系及资信等 | 15分 | a、投标人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具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具备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 b、投标人资信等级为AAA级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级的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 上述得分项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2.2 | 投标人业绩 | 10分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有建筑面积50000㎡以上项目暖通空调设计业绩的,每有一个得4分,最多得10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3 | 人员配备 | 25分 | |
3.1 | 项目负责人 | 10分 | 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和建设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的得10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和建设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得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2 | 项目组 其他人员配备 | 15分 | (1)建筑专业人员: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设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的得5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设工程类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2)结构专业人员: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和建设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的得5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和建设工程类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3)电气专业人员: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和建设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的得5分;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和建设工程类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一人员只计算一次得分,具体按照其所具备的资质得分最高项计算得分)) |
4 | 调研服务方案 | 20分 | A)、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考察调研服务方案是否明确、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出行规划与考察安排是否安全合理、方案评审与后期服务预案是否可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投标单位的具体方案描述具备充分的明确性、完善性、安全合理性和可行性,且完全符合用户需求的得14-15分;方案良好的得11-13分;方案一般的得6-10分;(以0.1分为打分单位); B)、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于设计服务的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4.5~5分,良好的得3.5~4分,一般的得2.5~3分)(以0.1分为打分单位); |
5 | 本地化服务及后期服务及时性等 | 10分 | A)投标单位在盐城地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并在本区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等要求,并具有适应本项目需要的人员、工具和设备或投标单位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盐城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工具和设备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办公场所自有产权的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使用合同复印件(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产权单位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注明签订房屋租赁、使用合同或产权登记日期,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投标单位承诺中标后设立售后服务机构人员、工具和设备的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否则不得分;中标后一个星期内提供盐城地区房屋租赁、使用合同复印件等原件、及常驻人员、设备等详单给招标人报审,如未能提供则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 B)、后续服务的及时性(4分):设计单位能在招标人发出通知后2个小时内能到现场服务的得4分,在4个小时内能到现场服务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本条得分需投标人出具相关承诺书,如后期中标人不能实质性响应投标承诺,招标人有权从服务款项中进行罚款处理(单次响应不及时除以合同总金额的0.5%处理且无罚款上限)。 |
6 | 标书制作评审 | 5分 | 依据投标人投标标书的制作质量(完善、清晰、准确)进行打分,优秀:4.5~5.0分,良好:3.5~4.0分,一般:2.5~3.0分;(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 |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日 期: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一、资信证明文件
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三、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四、磋商响应函
五、开标一览表
六、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一览表
七、技术方案等
八、 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
一、资信证明文件
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文件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文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声明(复印件)
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表)
文件6 法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表);
文件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及链接网址
文件8 符合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企业的设计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文件9 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单独封装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评标结束后原件退回;未要求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原件自带备查)
2、非实质性资信证明文件目录
格式1 《企业申明函》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盐城市行政中心中央空调机组等改造咨询设计服务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格式)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 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三、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格式)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 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四、磋商响应函
致: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贵方的 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开标一览表
项 目 名 称 | |
项目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 |
是否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是/否 见( )页 | |
我方拟派团队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
服务期限: |
填写说明:
1、 开标一览表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
2、 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与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中不符时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1、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格式)
(备注: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企业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企业(单位)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 期:
附件:2、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格式)
(备注: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本企业(单位)作为单位的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
本企业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企业(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为(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企业(单位)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声明函经制造商和投标人共同盖章生效。
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 期: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如果所投项目为货物类,则对拟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政策的投标产品及其报价单独作分类汇总,如所提供明细中混入大型企业产品或有弄虚作假,则本声明函将不予认定,不能进行相应的价格扣除。
六、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一览表
供应商: | ||||||||
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职称 | 业务专业 | 学历 |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 ||
主要人员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职称 | 业务专业 | 学历 |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 ||
注: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的技术核心人员,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领导者,担负实质性项目工作。项目负责人需要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承担类似研究项目的成功经验,并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七、技术方案
八、 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我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
(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维护和更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
(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
(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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