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限额以下]武威市疾控中心2021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抽样单位现场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限额以下]武威市疾控中心2021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抽样单位现场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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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武威市疾控中心2021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抽样单位现场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武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交易编号 | WWSJKZX-2021-014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楚文虎 | 联系电话 | 177*****684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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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公告(投标)开始时间 | 2021-09-23 08:30: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9-23 17:3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09-24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9-24 17:3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 |
---|---|---|---|---|
1 | 武威市疾控中心2021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抽样单位现场检测服务采购项目001 | 001 | 服务类 | 35000.00(元) |
公告内容
武威市疾控中心2021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抽样单位现场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阳光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和《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武政办函[2018]122号)等有关规定,拟对武威市疾控中心2021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抽样单位现场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实施自主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武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项目编号:WWSJKZX-2021-014
三、项目名称:武威市疾控中心2021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抽样单位现场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四、招标内容:武威市疾控中心2021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抽样单位现场检测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预算控制价:35000.00元
七、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供应商须应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实验室认可(CNAS)或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放射性危害因素检测能力覆盖监测对象现场检测项目,符合本项目监测内容;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九、报名、资质审核及竞价时间:
2021年09月23日上午8:30至2021年09月24日下午17:30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楚文虎联系电话:177*****684
武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09月22日
附件:
服务内容
通过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掌握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设备防护安全、医疗照射频度、患者剂量和公众的辐射防护情况,分析放射性危害因素接触水平,明确放射性危害监督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为监管执法提供科学依据,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通过监测项目促进各级疾控中心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同步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危害管理和监测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本次采购主要是对3家医疗机构11台放射诊疗设备开展设备性能和场所防护检测。
1、由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3家医疗机构11台放射诊疗设备(3台DR 、2台CT、2台DSA、1台数字胃肠机、1台口内牙片机、1台乳腺机、1台C型臂)开展设备性能和场所防护检测。对初检不合格的项目和参数,经督促整改后,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需按市疾控中心要求,尽快免费完成复检。
2.监测人员要求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确保参加监测的人员具有从事放射卫生工作经验,应熟悉《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本机构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应熟练掌握检测设备使用,了解检测程序和检测方法;熟练掌握数据处理及上报程序方法。监测人员应接受过业务培训,必须通过计量认证或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具有相应检测项目的检测能力。
3.监测设备要求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监测工作开始前需保证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检测设备在检测射线种类、量程、响应时间、灵敏度等方面应满足被检工作场所或设备的要求,检测完成后做好检测设备使用记录,记录包括使用时间、地点,需要经过温度、气压校正的设备还应记录好使用时的环境条件。
4.监测工作要求
(1)现场检测人员应不少于2人,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前检测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做好个人防护,在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检测现场;按照计量认证等相关质量控制的各项要求,做好现场情况的详细记录,原始记录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数据规范;详细记录检测条件、设备基本情况等有关信息。
所有检测机构提供的质量控制检测数据和场所防护检测数据均应留存原始记录、存档报告、现场照片等质控文件和材料以备检查。
检测完成后,原始记录需有检测人员、校核人和医疗机构陪同人员确认并签字。
(2)放射诊断设备检测要求。CT设备应符合《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 519-2019)和《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质量保证检测规范》(GB17589-2011)标准要求。其他放射诊断设备应符合《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 76-2020)标准要求。具体检测项目按下表1-8执行。如有变动,市疾控中心及时与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协商解决。
表1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透视)设备质量控制检测
参数编号 | 检测参数 | 参数编号 | 检测参数 | |
1 | 透视受检者入射体表空气比释动能率典型值 | 2 | 透视荧光屏的灵敏度 | |
3 | 低对比分辨力 | 4 | 空间分辨力 | |
5 | 影像接收器入射屏前空气比释动能率 | 6 | 自动亮度控制 | |
7 | 照射野与影像接收器中心偏差 | 8 | ||
检测依据及方法 | 《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 76-2020 |
表2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质量控制检测
参数编号 | 检测参数 | 参数编号 | 检测参数 |
1 | 诊断床定位精度 | 2 | 定位光精度 |
3 | 4 | 重建层厚偏差 s>2mm | |
5 | CTDIW头部模体 | 6 | CT值(水)、噪声、均匀性 |
7 | 高对比分辨力 | 8 | 低对比可探测能力 |
检测依据及方法 |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 519-2019 |
表3牙科X射线设备质量控制检测
参数编号 | 检测参数 | 参数编号 | 检测参数 |
1 | 管电压指示的偏离 | 2 | 输出量重复性 |
3 | 加载时间偏离 | 4 | 有用线束半值层 |
5 | 高对比分辨力 | 6 | 低对比分辨力 |
检测依据及方法 | 《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 76-2020 |
表4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设备质量控制检测
参数编号 | 检测参数 | 参数编号 | 检测参数 |
1 | 透视受检者入射体表空气比释动能率典型值 | 2 | |
3 | 低对比分辨力 | 4 | 影像接收器入射屏前空气比释动能率 |
5 | 自动亮度控制 | 6 | 动态范围 |
7 | DSA对比灵敏度 | 8 | 伪影 |
9 | DSA可视空间分辨率/空间分辨力 | ||
检测依据及方法 | 《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 76-2020;《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 第3-3部分: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X射线设备成像性能验收试验》GB/T 19042.3-2005 |
表5医用数字X射线摄影(DR)系统质量控制检测
参数编号 | 检测参数 | 参数编号 | 检测参数 |
1 | 管电压指示的偏离 | 2 | |
3 | 有用线束半值层 | 4 | |
5 | 有用线束垂直度偏离 | 6 | 光野与照射野四边的偏离 |
7 | 暗噪声 | 8 | 探测器剂量指示(DDI) |
9 | 信号传递特性(STP) | 10 | 响应均匀性 |
11 | 测距误差 | 12 | |
13 | 伪影 | 14 | 极限空间分辨力 |
15 | 低对比度细节检测 | 16 | AEC灵敏度 |
17 | AEC电离室之间一致性 | 18 | AEC管电压变化一致性 |
检测依据及方法 | 《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 76-2020 |
表6乳腺数字X射线摄影系统质量控制检测
参数编号 | 检测参数 | 参数编号 | 检测参数 |
1 | 胸壁侧照射野准直 | 2 | |
3 | 管电压指示的偏离 | 4 | |
5 | 输出量重复性 | 6 | 特定辐射输出量 |
7 | 影像接收器响应 | 8 | 影像接收器均匀性 |
9 | 伪影 | 10 | 自动曝光控制重复性 |
11 | 乳腺平均剂量 | 12 | 高对比分辨力 |
13 | 对比度细节阈值 | ||
检测依据及方法 | 《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 76-2020 |
表7医用X射线诊断工作场所辐射水平检测
检测依据及方法 | 1、《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 |
表8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工作场所辐射水平检测
检测依据及方法 | 1、《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 |
放射诊断设备检测要保留主要性能指标(如水CT值,噪声,高对比度分辨力,低对比度分辨力等)的影像资料,必要时留存计算方法、判断依据等,避免因对标准理解错误或偏差导致错误的检测结论;放射诊断场所防护检测中,要严格按标准要求对检测点进行全面准确的检测。结果分析中应特别注意本底值扣除、仪器响应时间修正等问题;对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基层医疗机构的场所防护检测应特别关注。
5.对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初检不合格的放射诊疗设备和场所,应在调试、维护后,按照市疾控中心的要求,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时安排对该设备或场所进行一次免费复检。
6.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完毕后,要将检测原始记录(复印件)和检测报告一式三份移交武威市疾控中心,同时,协助市疾控中心完成现场核查、数据验证等工作。
7.监测期间,监测内容、方法、要求如有变动,市疾控中心及时与检测机构沟通协商,按照新监测要求执行。
8.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照项目质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省、市疾控中心完成监测现场验证及检测记录复核工作。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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